“海洛因怪兽”被判入狱23年,现被判入狱7年

September 14, 2017 19:52

(Baonghean.vn)- 9月14日上午,新祺区人民法院对琼鎏县梅兴乡黎氏全(1960年出生)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名进行刑事审判。

据起诉书显示,2017年6月27日上午9点30分左右,黎氏全因肚子痛,带上600万越南盾,搭乘路人的车从琼吕县琼荣乡前往清化省静嘉县购买海洛因吸食。

她下车后,遇到一名人力车夫(身份不明),便给了他600万越南盾,让他帮她买毒品。大约20分钟后,该男子回来递给她一个装有3包海洛因的塑料袋。Toan把海洛因装进一顶手戴的帽子里,然后乘公共汽车前往新岐区,查看竹笋和玉米的价格,进行买卖。

黎氏全在庭审中。照片:芳浩

当日下午5点20分,她抵达新祺县义勇乡同科村,刚下车,新祺县公安工作组就要求她接受行政检查。

经检查,工作组在其手提帽子内发现3包疑似为刚购买的海洛因的白色粉末。

乂安省警察局刑事技术部门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第 754/KL-PC 54(MT)号法医结论认定,Toan 女士的白色粉末为重 14.68 克的海洛因。

在调查机构,Toan女士承认她购买了毒品供自己使用。她的供述与案件卷宗中收集的文件和证据一致。

此前,她曾被琼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义安省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她有期徒刑8年;1999年,广治省人民法院又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她有期徒刑8年。

出狱后,她不顾年事已高,仍继续犯罪。最终,合议庭判处黎氏全有期徒刑7年。

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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