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人群养老金将上调
政府刚刚颁布了一项命令,调整退休公社干部的退休金、社会保险待遇和月津贴。具体来说,调整了以下7类人员的退休金、社会保险待遇和月津贴:
- 领取按月退休金的干部、公务员、工人、公职人员和劳动者、军人、警察和重要岗位人员。
- 第 92/2009 号法令、第 121/2003 号法令和第 09/1998 号法令规定的乡镇、区和镇官员每月领取养老金和津贴。
- 根据法律规定领取月丧失劳动能力津贴的人员;根据第91/2000/QD-TTg号决定、第613/QD-TTg号决定领取月津贴的人员;领取月津贴的橡胶工人。
- 乡镇、区和镇官员根据政府委员会 1975 年 6 月 20 日第 130/CP 号决定和部长会议 1981 年 10 月 13 日第 111-HDBT 号决定领取月津贴。
- 根据总理第 142/2008 号决定和第 38/2010 号决定领取月津贴的士兵。
- 根据总理第53/2010号决定,人民警察每月领取津贴。
- 军人、人民警察和文秘人员的工资与根据政府总理第62/2011号决定领取月津贴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工资相同。自2013年7月1日起,上述人员的养老金、社会保险津贴和月津贴将额外增加9.6%。
该法令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据 Dan Viet - TH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