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女子因阻挡运沙车被判刑
7名女子以运沙车破坏道路、造成污染、扰乱交通安全为由拦停车辆抗议。
西宁省新洲县人民法院近日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处武氏强(52岁)和陈氏仁(62岁)有期徒刑30个月,缓刑,缓刑5年。另5名女性也以同样的罪名被判处2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缓刑4年。
7名女子因阻挡运沙车被判刑。图片:泰哈。 |
根据起诉书,2017年9月至12月,新洲县新富乡新仙村群众看到越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砂石场运砂车在DH805公路行驶,造成污染并对其他车辆造成危险,纷纷上路阻拦运砂车行驶。
新富乡警方随后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对强女士和仁女士处以行政处罚。2017年12月11日下午,七名被告在DH 805街三辆运沙车前,持续站立、坐下、躺卧,造成交通严重拥堵长达数小时。
考虑到被告人周某某因受阻拦而造成交通严重阻塞,且未经商议、引诱、教唆、自行实施犯罪的行为构成犯罪,合议庭依法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