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闯入邻居家偷钱和黄金,被判入狱 8 年
(Baonghean.vn)午夜时分,黄某发现邻居家的窗户没有锁,便爬上一棵尖叶玉蕊树,闯入邻居家兜售西药,偷走现金和黄金,总价值超过 5.2 亿越南盾。
5月1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范辉黄(1996年出生),居住于太和市光前坊,涉嫌“盗窃财物”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根据案卷,2022年8月29日凌晨2点左右,黄某从汽车旅馆步行回家时发现门被锁上了。于是,黄某爬上一棵树进入了房子。
此时,黄某某来到邻居阮氏清氏女士(1977年出生)的药店,发现门没锁,遂萌生盗窃财物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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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范辉黄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图片:Tran Vu |
黄某从自家二楼的空调机旁走到Th女士的广告牌前,破门而入。进屋后,黄某又下到一楼,翻箱倒柜地寻找财物。
黄某从包里拿走600万越南盾后,继续观察,发现楼梯底部有一个抽屉,于是打开抽屉,拿走了3.64亿越南盾、9枚戒指、1条项链和14枚金币,总价值超过5.2亿越南盾。黄某拿走上述所有财物后,原路逃走,并返回旅馆。
黄某用偷来的钱偿还债务、支付个人开支,并将其转入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至于黄金,黄某则藏在家中。
2022 年 9 月 5 日,我发现我的行为违反法律于是,黄某向警方自首。
庭审中,被告人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黄某称,自己因欠债,看到邻居家没锁门,心生贪念,便实施了盗窃金币等犯罪行为。
案发后,被告人说服被害人家属将赃款及黄金全部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未到庭,但向法院提起了为被告人减刑的诉讼。
合议庭认定,本案中,被告人具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为被害人减轻处罚、家庭成员有革命功绩、曾救人溺水等多项从轻情节,但被告人还具备累犯等加重情节(此前,范辉黄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因此,法院以“盗窃财物罪”判处范辉黄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