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部领导干部8项通用标准和3项具体标准

杨潭 April 27, 2019 07:54

教育培训部草案通知规定,部门领导必须具备八项通用标准和三项具体标准。

4月24日,教育培训部公布了《关于印发〈教育培训司司长、副司长任职资格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教育培训司司长任职资格标准,其中规定司长任职资格标准为8项通用标准和3项具体标准。

部门负责人须能够运用外语或者民族语言文字和信息技术能力,按规定取得教育管理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教育行业工作五年以上。

根据草案,教育培训司司长和副司长均应具备预测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媒体信息的能力。司领导应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指导落实教育培训政策和方针;并具备组织和执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解决地方问题的能力。

这些人还需要能够与相关层级、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协调;同时,营造一种文化工作环境,促进机构成员的创造力。

泰文成先生(左)于三月获任命为义安省教育培训厅厅长。他是该厅首位拥有教授职称的厅长。照片:光伏

具体标准为:教育培训司司长须具有教育培训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担任过该司副司长或相当以上职务;司副司长须具有与其工作领域和职责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担任过该司司长或相当以上职务。

此前在2018年和2019年初,教育培训部曾多次发布通告,规范普通学校校长标准、幼儿园校长标准、普通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职称标准。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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