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8省份建设避风港支持期限延长
建设部日前向中部8省区发文,同意延长实施国家建设部第48号决定关于支持贫困户建房防风雨洪涝灾害政策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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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Huynh The Anh/越通社 |
其中,政府允许参与绿色气候基金(GCF)资助项目的5个省(清化、广平、承天顺化、广南、广义)继续执行第48/2014/QD-TTg号决定至2021年底。
其余3个省份,包括河静省、广治省、平定省,本决定将继续执行至2020年底。
为有效落实48号决定,建设部要求上述8个地方继续研究批准调整本地区住房保障对象名单,使其符合规定;同时,分阶段、分年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建设部、财政部、计划投资部。
此外,建设部要求各省积极平衡安排地方预算资金,按照总理指示落实第48号决定;同时配合社会政策银行为家庭建房提供优惠贷款。
对于参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绿色气候基金(GCF)资助的抗风雨洪涝房屋建设项目的5个省份,建设部要求地方根据UNDP为各省安排的援助家庭总预算,指导省级子项目管理委员会主持并与建设厅进行协调。
根据项目文件规定,每户家庭将获得1700美元的资助。“伞状计划”(一个项目或计划,其中包含一个发挥总体协调作用的管理机构和各子项目的管理机构)将审查并调整根据第48/2014/QD-TTg号决定有资格获得资助但尚未建造房屋的家庭名单(包括此前已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家庭),并将其纳入绿色气候基金资助的家庭名单。
此外,该评论建议考虑扩大范围,将研究对象扩大到沿海地区以外。
若经审查,需要扶持的家庭数量超过绿色基金拨付资金的家庭数量,地方将根据第48/2014/QD-TTg号决定主动扶持这些对象。
省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配合建设厅审查并及时公布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作为制定绿色气候基金项目住房援助家庭名单的依据;优先安排地方预算配套资金,与绿色气候基金项目资金来源对接,加快家庭援助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