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薪水”600万越南盾,专门从事……泼洒污物来催债。
栾和辉承认,他们每月受雇于人,收取 600 万至 800 万越南盾的报酬,用各种“手段”收取债务,包括投掷污物。
12 月 9 日凌晨 1 点左右,兴安省兴安市警察局工作组在对该地区进行封闭巡逻时,抓获了两名正在向 NVX 先生(37 岁,地址:明开坊白藤街)家中倾倒污物(废油与虾酱的混合物)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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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栾和辉承认了他们向警察局投掷污物的动机。 |
经确认,两名嫌疑人的身份分别为:Tran Trong Luan(1995 年出生,家乡海阳省金城县)和 Pham Quoc Huy(1993 年出生,居住于海防市吉婆岛)。
在挣扎中,Luan 和 Huy 承认自己是 TVP 的“雇员”(1989 年出生,居住在海阳省金城;在兴安市经营“黑钱”的嫌疑人于 2018 年 10 月中旬被兴安省警察处理)。
TVP及其同伙以成立金融公司为幌子,放贷年利率高达180%。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他们便使用各种恐吓、控制手段,包括泼洒污物,甚至殴打“债务人”来勒索钱财。
12月9日晚,栾和辉前往NVX先生的住所,向其泼洒污物,以此胁迫X先生偿还所欠的6500万越南盾。据悉,栾和辉每月从TVP公司领取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薪水”,负责向债务人收取每日利息。目前,兴安市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