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社土地官员因贪污人民14亿越南盾被判入狱18年。
作为公社土地官员,Son先生滥用职权,强迫人们缴纳他自己制定的土地申请费。10年间,Son先生从65户人家手中挪用了总计14亿越南盾。
10月25日,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广平省布泽县还泽乡人民委员会地籍官员、被告人阮玉山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产案进行上诉审理。
起诉书称,2006年至2016年4月,阮玉山先生担任还泽乡人民委员会土地建设官员。工作期间,阮玉山先生利用职务便利,随意要求申请土地的农户按照其自行设定的每个土地位置缴纳费用(费用高于国家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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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玉山在一审中。 |
通过这种方式,孙先生直接从65户人家收受了总计超过16亿越南盾的贿赂,其中,孙先生向国家预算缴纳了超过2亿越南盾,其余挪用金额超过14亿越南盾。
一审中,阮玉山被广平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事后,岘港市高级人民检察院也作出上诉决定,请求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撤销广平省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重新侦查。
针对此案,警方还对原还泽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黄文德先生(据称是阮玉山先生犯罪行为的幕后黑手,收受了阮玉山先生8.03亿多越南盾)以“滥用职权侵占财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等罪名提起补充侦查;对阮玉山先生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等罪名提起补充侦查。
上诉法院的合议庭部分接受了阮玉山的减刑上诉。同时,合议庭部分接受了岘港市高级人民检察院的上诉,对阮玉山、黄文德及还泽乡相关官员提起新的指控,展开补充调查。
最终,合议庭判处阮玉山有期徒刑18年,较一审判决减少2年。同时,合议庭决定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和“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等罪名,对阮玉山、黄文德及还泽乡人民委员会多名相关干部提起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