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多种措施强制执行税收债务

August 3, 2015 08:56

(Baonghean)——72万亿越南盾是全国迄今为止累计的税务债务总额,占国家预算收入的10%。因此,胡志明市税务局是中央税务管理系统(TMS)记录的税务债务单位,其债务高达23万亿越南盾。记录的数字是这样的,但实际上,这是一笔很难收回的债务。

据税务总局报告,党和国家交给税务系统2015年国家预算税收任务为731.6万亿越南盾,其中,原油收入93.0万亿越南盾,国内收入638.6万亿越南盾,土地使用费收入39.0万亿越南盾,扣除土地后的国内收入599.6万亿越南盾。为圆满完成2015年国家预算税收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已同步大力部署多项措施,有效管理税收征收,开动各种财源,为国家预算筹集资金。税务机关重点实施的措施之一是开展检查、考核,防止国家预算流失。自2014年12月起,税务总局已将2015年税务检查任务落实到各税务部门,确保检查企业数量达到经营企业数量的15%。同时,税务总局指示各税务部门集中精力实施防止国家预算收入流失的措施。


密集追讨税务债务


据此,税务部门以检查检查为重点,组织实施审查已制定的计划,及时安排并最大限度增加检查检查工作资源;组织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司、处、班子、班子,并结合激励、表彰、奖励等措施,力争完成2015年国家预算收入目标;在落实检查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重点加强增值税退税、发票管理、电子商务、转让定价等高风险领域和行业的风险管理;组织监测并及时指导月度和季度税务检查检查计划目标的执行情况;根据财政部指导文件,掌握缴款关系、缴款货币来源、缴款现金流转情况。据此,各级税务机关掌握当地欠税大户名单。


为什么税务部门努力追缴欠税却依然如此困难?一位地方税务部门领导表示,最主要的是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严峻,而最大的困难是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而贷款又难以借到足够的钱。因此,尽管税务部门的滞纳金很高,但企业却借不到利息来偿还欠税。然而,也存在不少企业拖欠税款、故意挤占税款,企业有延期缴税却逾期不缴,企业停业、逃税、不缴税的情况。


二是机制和政策的局限性。该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缺乏能够果断处置的制裁措施,一些强制措施,例如扣押资产,在实践中难以奏效,因为许多欠税金额巨大、长期拖欠的企业,其资产已被抵押、贬值,甚至不存在,许多企业已从其注册地撤出。然而,重新设立企业却很容易,因为《企业法》和《税收征管法》都没有关于税务欠税人不得设立新企业的规定。其他强制措施,例如冻结国库和银行账户、通过第三方强制执行、扣押资产、停止进出口手续、暂停发票、吊销营业执照(每个步骤间隔30天),根据现行规定,由于与警方、企业登记等的协调仍然不够紧密且不确定,在实践中也难以奏效。


重新实施出境禁令


结合实践,目前已有多个地方税务部门向税务总局、财政部提出修改税务债务相关法律的意见。其中,有意见认为,应修改破产法,允许税务机关依法起诉欠税企业,要求其宣告破产;要求制止以逃避纳税义务为目的的转移欠税企业资产所有权的行为;尤其应修改出入境相关法律规定,将欠税企业的领导人、出资人等纳入不得出境的范畴。

近期,财政部公布了600家欠税企业名单,引发了争议。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人对这一做法表示不满,一些企业甚至“反诉”税务部门,理由是信息不及时更新,给企业带来了更多困难,而且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处理方式不透明、不恰当。此外,企业分类标准和准则的缺乏(例如,没有明确规定欠税限额,只要有债务,就根据当地区域划分进行公布和命名,而不是以欠税金额为依据),造成了负债数千万或数亿越南盾的企业与负债数百亿越南盾的企业之间的不平等。


财政部领导表示,财政部已向总理提交了一项决定,决定对未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员重新实施禁止出境的强制措施,并对欠税行为和适用范围做出了相当详细的规定。此外,财政部还决定对拖欠税款的单位宣布其发票不再有效。


税务机关的首要任务是上缴国家预算,因此,为了确保按预算足额上缴税款并按时收缴,除了做好宣传工作外,扶持纳税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加强检查、稽查,严厉打击逾期欠税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公布欠税企业身份是追收逾期欠税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公布身份、告知发票失效、禁止企业出境等措施后,如果企业仍拖延缴税,税务机关将继续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例如吊销税号、暂停使用发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设立和经营许可证等。税务部门要做好企业分类,掌握欠税原因,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如允许企业分期缴纳最长12个月的欠税,建议主管部门建立机制和政策,使企业有资金发展生产经营,增加收入,同时有财力偿还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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