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送杨志勇从胡志明市到河内
10 月 5 日上午,Thanh Nien online 来自越南国家航空公司 (VNA) 的消息来源证实,Duong Chi Dung 先生已乘坐 VN1166 航班从胡志明市飞往河内。
据了解,杨志勇乘坐航班号为 VN1166 的 38A 座位,没有携带行李,被明确标记为“经济罪犯”,从胡志明市新山一机场出发,于 10 月 5 日上午 7:30 抵达河内内排机场。
在内排机场,杨志勇在多名警察的陪同下通过了 4 号登机口。
杨志勇逃亡近三个月后被捕,并受到国际通缉。
杨志勇,55岁,居住于河内市清功坊,曾任越南海事局局长、越南国家航运公司(Vinalines)董事会前主席,现为越南国家航运公司(Vinalines)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案的被告,该案违反了越南刑法第165条的规定。
5月17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对被告人杨志勇作出起诉决定,暂予刑事拘留4个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经主管机关批准,在侦查机关尚未执行逮捕令和搜查令之前,杨志勇于2012年5月17日下午逃脱。
5月18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向全国发出特别通缉令,并与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协调,对杨志勇(Duong Chi Dung)发出国际通缉令……经过近3个月的严密追捕,9月4日,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将杨志勇抓获。
关于杨志勇案的起诉,2012年初,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发现,在83M号浮船坞(越南国家航运公司投资建设的南方船舶修理厂项目的一部分)的维修过程中存在违规迹象。此后,侦查警察局以挪用公款罪起诉了4名被告人。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警察局发现杨志勇参与了该项目的多项违规行为,违反了总理的指示。因此,杨志勇在担任越南国家线公司董事长期间,未经政府总理批准,签署了批准投资建设工厂的决定,总投资额为3.854万亿越南盾。后来,该项目的投资额增加到6.489万亿越南盾。
杨志勇及其下属还决定购买83M号浮船坞,投资额为1413.6万美元。其中,购买费用、在俄罗斯维修和运输费用共计1250万美元,但运回越南后,价格却飙升至2430万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该83M号浮船坞于1965年制造,现已严重受损,无法继续使用,其检验许可证已被俄罗斯船级社吊销,超过规定的22年期限,不符合越南进口条件。
此外,越南航运公司领导在巴地头顿省尚未划拨工厂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就已提交、批准并组织采购。因此,采购的浮动船坞无处安放,导致越南航运公司在2010年4月不得不花费300亿越南盾在Go Dau港租用浮动船坞停泊、保护和应急维护场地,并花费700多亿越南盾支付购买和维修浮动船坞的银行贷款利息,造成1000亿越南盾的损失。
根据TN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