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汽车进口税
目前,使用压缩天然气(CNG)的公交车的优惠进口税率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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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刚刚发布了一份文件,回应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免除使用 CNG(压缩天然气)公交车进口税的建议,以服务于该地区新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的实施。
因此,财政部不免除CNG客车的进口税。根据现行规定,CNG客车属于87.02大类,优惠进口税率为70%,东盟-日本自由贸易协定(FTA)下的进口税率为5%,东盟-越南-日本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进口税率为5%,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下的进口税率为60%。
财政部表示,现行进出口税法仅规定,对国内无法生产、为投资激励项目建设固定资产而进口的、符合技术路线的专用运输工具免征进口税。因此,上述进口的压缩天然气(CNG)公交车不享受进口税豁免。
财政部还认为,平阳省人民委员会提出的免征CNG客车进口税的建议不合理,因为30座以上客车是国内可生产的车型,容量大,国产化率高,CNG客车与普通客车的区别仅在于所用CNG发动机。
此前,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于2013年8月14日向政府总理和财政部发出第2371/UBND-KTN号批示,要求免除36辆CNG公交车的进口税,以利用新型交通工具为平阳新城公共交通项目的实施服务。
财政部认为,对平阳省36辆CNG客车免征进口税将为其他企业和地方随意申请免税开创不好的先例,不仅可能影响在国内生产CNG客车的目标,还可能在进口时与其他普通客车发生欺诈行为。
因此,财政部要求平阳省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单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履行上述36辆公交车的纳税义务。
据 vov.vn-L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