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与中国就东海问题举行磋商
第20次中国—东盟伙伴关系高官会、第七次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东海行为准则》正式磋商于4月21日至22日在泰国芭堤雅举行。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兼东盟—越南高官会主席范光荣率领越南代表团出席上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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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荣在曼谷回答记者提问。(图片:Ha Linh/曼谷) |
关于中国—东盟伙伴关系,双方回顾了2013年10月第1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成果和《中国—东盟行动计划2011年至2015年》的合作及落实情况。
会见中,双方评价东盟—中国战略伙伴关系在经济、政治安全、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合作不断取得重要进展。东盟国家祝贺中国在上述领域取得的成就;中国坚定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提升其在本地区和平、安全与发展合作中的中心地位。
双方高度评价2013年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系列活动取得的成果,特别是举行中国—东盟特别外长会、举办庆祝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高层论坛、在华举办东盟经济部长经济合作促进计划等。
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近期已突破4000亿美元,中国继续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对东盟投资存量已超过1000亿美元。双方力争到2015年实现双边贸易额达到5000亿美元的目标。
会见中,双方重申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决心。
会议还注意到中方近期提出的加强与东盟合作的一系列倡议,包括建设《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升级中国—东盟自贸区、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加强海上合作等。此次会议为2014年8月即将举行的中国—东盟年度外长会取得成功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准备。
关于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就“准则”进行正式磋商,双方强调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推进“准则”建设的重要性,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和海上安全作出贡献。
关于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东盟强调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各项规定,包括确保东海和平、稳定、安全与海上安全;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遵守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指导方针基础上落实2014年工作计划,讨论进一步推进搜救、建立东盟—中国海上热线、人道主义救援等建立信任合作项目的措施。
关于“准则”,双方同意继续推进首次正式磋商(2013年9月在中国苏州举行)所取得的初步成果。东盟强调,应尽快启动“准则”实质性谈判,首先要就“准则”达成共识,统一各方对“准则”的看法、途径和目标,并重申“准则”应成为一项全面规则,其价值高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更好地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和海上安全。
双方还强调,应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加快“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同时,东盟建议考虑采取一些早期落实措施,例如设立热线、开展搜救等,以促进信任建设,预防和化解潜在事件。
关于“准则”磋商机制,双方继续确认中国—东盟高官会是构建“准则”的官方机制,联合工作组是支持和落实高官会指示的机制。高官会将向2014年8月举行的中国—东盟年度外长会报告磋商结果。
预计2014年还将举行一次高官会和两次中国—东盟关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南海行为准则》的联合工作组会议。
会议上,越南代表团积极磋商并积极推动东盟与中国对话,以及东盟的团结和共同立场。
范光荣副部长在会见中高度评价东盟与中国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性以及双方近年来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同时强调确保东海和平、稳定、安全和海上安全的重要性。
关于越南对本次会议的贡献,范光荣副部长表示:“在本次会议上,越南代表团积极与东盟十国框架内以及东盟-中国对话机制内的国家进行了磋商和交流。我们重申,越南高度重视并高度重视双方战略伙伴关系。越南将与东盟各国一道,推动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东盟-中国关系在政治、安全、防务、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深入合作。”
从越南的角度来看,东盟和中国需要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不仅要开展合作项目,还要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各方规定的原则和义务。各方还应避免使局势进一步复杂化,并和平解决争端。越南还强调,有必要尽快制定《南海行为准则》,该准则将继承《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进一步丰富其内涵。《南海行为准则》需要成为一套完整且具有约束力的规则,并补充《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不足之处。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东盟国家的认同和支持。
据越通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