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被冤杀丈夫,要求赔偿180亿越南盾
在被洗脱罪名三个多月后,居住在奠边府帕丁山脚下的这位老妇人和她的三个孩子提出了赔偿请求。
邓氏娥女士(82岁,居住于奠边省顺教县)在最近向奠边省人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称,她被拘留了205天,并被错误地起诉了28年(从1990年至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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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a女士希望尽快得到赔偿,以弥补孩子们的损失。 |
郑辉阳先生(阮文雅夫人的次子)因谋杀父亲被捕,入狱800多天,并被错误地起诉近26年,期间一直未获拘留。郑辉阳先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收入损失、健康损失以及上诉费用,总计45亿越南盾。
郑功宪先生(阮文雅夫人的长子)因弑父罪被捕并被拘留了800多天。他被冤枉了近26年,却一直逍遥法外。由于被冤枉弑父,他饱受抑郁和怨恨的折磨,最终于2004年病倒并去世,至今仍未洗清冤屈。家人为郑功宪先生索赔的赔偿总额高达40亿越南盾。
除了要求赔偿外,阿女士还回忆起自己被判谋杀丈夫、两个儿子被判弑父的那段极其痛苦的日子。当她和两个大儿子被捕时,剩下的三个孩子还很小,尚未成年。
“此案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我的全家,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都被调查、起诉和冤假错案,不仅严重损害了我们的荣誉和名誉,也招致了社会的谴责。我们不仅精神崩溃,身体也受到了严重的打击,”雅女士在诉状中写道。
娜女士希望奠边省人民法院能尽快组织谈判,落实赔偿,因为她现在已濒临“死亡”。“我希望在我去世前,能帮我的孩子们补偿一下这些年来遭受的损失。”她说。
帕丁山脚下长达30年的冤假错案
1989年9月18日下午,Nga女士在井中发现丈夫尸体,随即报警。根据现场勘验和尸检结果,当时隶属于莱州省的Tuan Giao县警方以谋杀罪起诉了Nga女士。
案件随后移送莱州省警察局依法处理。1989年10月,警方经过扩大调查,决定以谋杀罪起诉Hien先生和Duong,并将案件移送莱州省人民检察院起诉。
1990年1月,莱州省人民检察院对Hien和Duong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并指控Nga女士犯包庇罪。同年4月,莱州省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Hien有期徒刑18年,Duong有期徒刑12年,Nga女士有期徒刑3年,缓刑。
后来,Hien先生和Duong先生都提交了减刑申请。然而,两人都改变了供述,声称自己无罪,不犯弑父罪。
1990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上诉法院以调查存在一些缺陷为由,推翻了一审判决。在补充调查期间,Hien先生和他的弟弟在被拘留28个月后获准保释。
尽管 Nga 女士的家人多次提起申诉,但该案悬而未决,近30年来始终未有定论。2016年,Nga 女士向奠边省跨部门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申诉。
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要求综合检察机关尽快查明帕丁山脚下的案件。
2017年10月11日,奠边省诉讼机关直接向中央诉讼机关汇报并请示处理此案及处理Nga女士的诉求;同时指示奠边省诉讼机关暂停此案的调查,停止对被告人Nga、Hien和Tuong的调查,公开道歉并依法赔偿。
2017年10月24日,奠边省人民法院就错误起诉和审判向Nga女士及其三个孩子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