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盲人的教训

January 14, 201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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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越南公民,被告人当然知道,由胡伯伯创立和培养的越南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胜利地进行了八月革命,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战胜了侵略战争,统一了祖国,进行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革新事业,坚定地捍卫了祖国的独立。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被告人均在越南出生、成长和生活,并享受了国家提供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便利条件(14名被告人中有9人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他们理应懂得珍惜和履行公民的责任,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奉献给祖国和人民。然而,被告人正因为看到社会上一些消极面而感到不满,接受关于“民主”、“人权”的错误观点,误解所谓“自由”,对所谓“自由民主”、“民族复兴”等充满幻想的繁荣昌盛前景视而不见,犯下触犯法律、出卖良心、帮助流亡反动组织“越新”企图改变越南政权、推翻人民政府等罪行。

看到三名被告人邓玉明、阮邓明敏和阮邓永福因“推翻人民政府活动”罪名受审,在场观众不禁感到心痛。邓玉明虽然是一位成绩斐然、备受学校表彰的教师,但他不仅没有教育子女做好人,反而煽动子女“走上歧途”。据被告人供述,他们之所以落得如此悲惨的境地,是因为母子俩(邓玉明和阮邓明敏)经常收听美国之音、英国广播公司、《新视野》节目,并访问越新组织的网站。他们被敌对势力的空洞承诺蒙蔽了双眼,加入了所谓的“越南改革革命党”(即越新组织),从此走上歧途,走上了反对越南国家的非法“迷宫”。加入越新后,邓玉明和阮登明曼也宣传并诱骗阮登永福(邓玉明的亲生儿子、阮登明曼的哥哥)加入越新。

被告人明曾多次带着孩子出国参加“越新”组织的培训,积极参加该组织领导人组织的活动,但在法庭上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她哽咽道:“我是一个女人,缺乏法律知识,所以才加入‘越新’,违法犯罪。从被捕到出庭,我都诚心认罪。请求法庭考虑我们一家三口的处境。我没有听丈夫的话,把两个孩子逼上了绝路。现在我们一家三口都在监狱里,只有丈夫年事已高,身体有病,还要打工赚钱来看望我们、赡养我们。”被告人阮当永福仰望着下方一排座位,仿佛在寻找坐在人群中悲痛欲绝的丈夫,抽泣着说:“我向你们道歉,千千万万个对不起。就是因为我没有听你们的话,才把孩子们逼到这个地步。恳请法庭从轻处理,为我和我的孩子们减刑。我保证将来一定教育我的孩子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和母亲一样,阮当永福在法庭上说出最后一句话时,语气颤抖:“我触犯了法律,请求宽大处理,让我早日回归社会。” 至于被告人阮当明敏,在作证时闪烁其词,否认自己的罪行,但在法庭说出最后一句话时,他不得不大声疾呼:“我向父亲道歉,请为我的母亲和弟弟减刑。我承认我是越新组织的成员。我接受法律的判决。”

坐在亲属一排,泪水顺着这位三名被告人的丈夫和父亲憔悴而苍老的面容滚滚而下。他从永隆冒着严寒来到义安看望妻儿,亲眼目睹妻子和两个孩子站在被告席前,两天的庭审,他只能红着眼眶一动不动地坐着。他只希望妻儿能够如实认罪、悔改改过,争取减轻刑罚,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当听到法庭宣判,他的儿子阮邓永福在侦查和出庭过程中如实悔罪、诚实合作,被从轻处罚并被判处缓刑时,他才敢抬起头来。

在此次庭审中,不少人为一些受过良好教育、拥有体面工作却仍然盲目相信“越新”组织“天上掉馅饼”的被告人感到惋惜。这名被告人名叫胡德和,大学毕业生,被捕前曾任陈定投资贸易股份公司董事。胡德和凭借其知识在互联网上“游荡”,并与在美国的“越新”组织成员梁文美(别名杨)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在该反动组织领导人的“幻想”下,胡德和盲目地成为了“越新”组织的有效成员。而后,胡德和在作案时声称:“我支持多党制,因为我认为它更文明,对人民,特别是穷人更有利。学习‘越新’是为了建设一个更进步的社会,而被告人至今尚未进行任何推翻政府的活动,被告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如果参与活动时没有失误,没有犯罪,那么为什么阿和他介绍给越新党的人要使用化名呢?阿在法庭上声称自己“被越新党的‘非暴力’方式迷惑”,但这不过是诡辩,缺乏诚意。难道阿认为他参加越新党时是被“美元的气味”和“免费出国旅行”迷惑了,而忘记了自己是在违背国家利益吗?

被告人邓春耀也是一名大学毕业生,是一家建筑公司的经理。但在胡德和的劝说下,以及在“越新”组织提供食宿和交通方面的资助下,他曾三次出国,加入了该组织,并参加了“越新”组织的培训课程。具体来说,2009年8月26日至31日,邓春耀和胡德和经河静省的“Cau Treo”口岸出境,前往老挝和泰国。在这里,Hoa和Dieu经海外越谭组织头目阮玉德(别名光)、阮金(别名陈)、吴忠德(别名明)、阮黄清心(别名清)、梁文美和一个姓雄的人介绍认识了越谭组织,并接受了“非暴力”战斗方法、领导技能、计算机安全以及如何根据诚实、威望、谨慎、热情和教育程度五项标准选拔越谭成员的培训。此外,Hoa和Dieu还被指导如何通过Skype、电子邮件、垃圾手机SIM卡和密码分别联系越谭组织的每个关键成员。然而,尽管Viet曾三次受邀出国,并参加了包含越谭重要机密内容的培训课程,但Dieu在法庭上仍然拒绝承认自己加入了越谭组织。

被告人黎春山,大学毕业,曾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导游,四处旅行,但因“越新”提供的“免费旅游”和“免费”资金,他加入了该组织并有效地服务于该组织。在侦查和审判过程中,黎春山始终固执己见,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然而,当最终做出判决时,被告人Hoa、Dieu和Son知道他们无法逃脱自己的违法行为,因此他们都不得不说:“被告人接受法律的判决。”

被告人胡文莺的父亲曾经在军队服役并获得勋章,他的父母也曾因参加抗美救国战争而获得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奖状。被告人阮春英是一位获得过许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他的父亲也曾经在军队服役并获得勋章,他的叔叔是一名烈士,他的祖母是越南英雄母亲……然而,后来他听从了胡德和的劝说,由于可以不用花钱出国(越共组织包吃住行),他盲目地加入了越共组织,背叛了自己的家人和祖国的理想。

被告人农兴安是谅山省少数民族。父母送他好好读书,如今在河内读大学,对家人、亲戚和家乡都寄予厚望。然而,农兴安并没有努力学习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而是利用学到的知识在网上“流浪”,通过博客结识“越新”组织成员,并加入了该组织。

农兴安被关押的那几天,他的父亲非常失望和心碎,因为他寄予厚望的儿子加入了反动组织,背叛了祖国,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被告人农兴安的父亲致函乂安省法院,请求法律宽恕他的儿子。

当得知乂安省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其子犯罪案件时,他立即给法院写了好几封信,希望儿子能得到宽大处理。信中写道:“我的儿子农兴安是一名学生,在校期间,不明就里,轻信他人,被坏人利用,被引诱犯罪,是胡德和案的被告人。我本人也是一名参加过抗美救国战争的军人。对儿子的所作所为,我感到非常悲痛和愤怒。”“我坚信我们政权的善良。我恳请乂安省人民法院领导和承办此案的律师团考虑、照顾,从宽处理,减轻刑罚,让我的儿子早日回国,让他有机会读书。”

对于所犯下的罪行,被告人不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还要接受良心法庭的审判。



当孩子成为本案被告时,母亲最大的痛苦。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被告人大多年轻有为,受过良好教育,本应将所学知识用于服务人民、建设国家。然而,他们贪图安逸,不修身养性,不务正业,被国内外一些反动分子引诱,轻信自己所描绘的富足生活,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问题是,为什么年轻人和年轻知识分子如此容易被有害网站引诱和吸引,并迅速误入歧途?对新鲜事物的渴望是否是年轻人自愿成为网络社区“追随者”的原因?这或许可以解释本案部分被告所遭遇的随和、轻信的行为。并非所有新鲜事物都是好的,而这正是年轻人所面临的陷阱:网络社区充斥着“暗网、有毒博客”,却又巧妙地伪装成新鲜事物的化身。上网学习、查找新闻,并通过各种社交网站与其他网民结识,这很正常,也越来越流行,而且越南法律并未禁止。然而,由于缺乏成熟度和片面的政治意识,以及缺乏辨别真假、是非对错的实际生活经验,本案被告落入了反动派设下的“毒网”,并最终承受了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的后果。

仅仅因为一些眼前的小好处,比如出国资助、资金和设备,以及虚假的繁荣前景承诺……本案中的许多被告就“乖乖地”成了越新组织头目操纵的“傀儡”。这个故事反映了“迷失”之人被坏人“击中要害”后常见的“路径”。这些贪婪的人只“守护”他们认为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东西,然后走上犯罪的道路,背叛祖国和人民,忘记了自己和家人身处何方,忘记了生活从何而来?

本案主审法官向我们透露:正是被告人在庭审中最后的忏悔之情,才让他们享受到了法律的宽大处理。

对14名被告人判处82年有期徒刑,这是一个严厉的判决,是那些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人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对那些无知盲目、图谋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人民革命成果的人的一个警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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