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还州起义
-->> 参见第 1 课:梅实贷款 - 家乡和家庭背景 1. 起义时间。
1.起义时间。
关于起义爆发及其失败的年份,以往的研究著作大多将其记录在722年。因此,一些人认为这是一场局部起义,仅在还州地区爆发,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起义者攻占了安南城,但最终失败。原因在于,这些著作均基于官方史料的记载,首先是三部国史《大越党全史》、《大越党先边史》和《康定越党统宪强牧》,这三部史料均一致记载起义爆发和失败的年份为开元十年(阳玄宗皇帝),即722年。
通过收集、挖掘、比较我国与中国有关文献资料,特别是黎察的《安南志略》、朱吉氏的《香林梅德记》、我国的《新多孝平越典余灵》和《九阳史》、《新阳史》(实录传记),结合中国古籍《四富元贵》、《光西统志》等多部书籍,我们可以确定梅淑媛领导的还州起义爆发于玄宗杨王开元元年桂肃年,即713年。

迈王庙会游行。图片来源:Mai Hoa
关于失败的年份,从上述史料可以推断,是玄宗杨王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即仁夔年。这也是2008年荣大学历史系与越南历史研究所联合举办的“梅树夔与还州起义”全国科学研讨会的新研究成果。
2. 起义的原因
关于梅淑峪的传说中,有一个献布的传说,它从口头流传到周文歌谣和诗歌中,在义静地区,尤其是南丹地区广为流传。它是民间传说宝库的一部分,其价值需要根据民间文学体裁的标准来认识和评估。这些传说或多或少源于历史,并以不同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过去的历史现实,这些现实通过几代人的记忆得以保存或反映。
但将传说当成历史,在史观和方法论上是错误的。有些作者在编纂教科书或地方史、国史时,没有考证和对照可靠的史料,就把梅树垤朝贡的传说硬塞到历史中去,这是错误的。北朝时期的朝贡制度需要从史料中去考证,首先要查阅和考证古籍中的史料。但唐代,根据《新唐书》(卷43)、《资治通鉴》(卷250)、《通鉴通辑》(卷6)的记载,朝贡的朝贡布料取自岭南,主要是南海,用驿马紧急运送。之后,唐朝将布料浸泡在盐水或蜂蜜中保存。唐懿宗(860-874)年间,曾下令暂停朝贡制度(《杨大昭览录》,卷86)。
因此,在唐代,我国已不再实行布贡制度,当然,我们不能依靠传说来声称梅实贷曾经做过布贡服务,也不能将布贡服务视为起义的起因,尽管它是起义的直接原因。
论还州起义的起因,必须强调其根源在于唐朝的剥削压迫、当时的经济社会状况以及我国人民与侵略者政府之间的矛盾。因此,还州起义的爆发体现了越南各族人民反对唐朝统治、争取独立自强的意志,是我国人民在唐朝统治时期民族解放运动的延续和发展。
(待续)
荣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