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还州起义
-->> 参见第 1 课:梅实贷款 - 家乡和家庭背景 1. 起义时间。
1.起义时间。
关于起义爆发及其失败的年份,以往的研究著作大多将其记载于722年。因此,有人认为这是一场局部起义,仅在还州地区爆发;也有人认为起义者攻打了安南城,但最终失败。原因在于,这些著作均以官方史料为依据,首先是三部国史《大越全史》、《大越先边史》、《康定越史通宪强目》,这三部史料均一致记载起义爆发和失败的年份为阳玄宗开元十年(即722年)。
通过对我国与中国有关文献资料的搜集、挖掘、比对,特别是黎察的《安南志略》、朱吉氏的《香林梅德记》、我国的《新志孝平越典余灵》和《九阳史》、《新阳史》(实录传记)以及中国古籍中的《四富元贵》、《光西通志》等多部著作的比对,可以断定梅淑媛领导的还州起义爆发于玄宗杨王开元元年桂肃年,即713年。

迈王庙会游行。图片来源:Mai Hoa
关于失败的年份,从上述史料可以推断,是玄宗杨王开元十年,即仁寿年,即722年。这也是2008年荣大学历史系与越南历史研究所联合举办的“梅树垸与还州起义”全国科学研讨会的新研究成果。
2. 起义的原因
关于梅树垸的传说中,有一个献布的传说,它从口头流传到周文歌谣和诗歌中,在义静省,尤其是南丹地区广为流传。这是民间传说宝库的一部分,其价值需要根据民间文学体裁的标准来识别和评估。这些传说或多或少源于历史,并以不同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过去的历史现实,这些现实通过几代人的记忆得以保存或反映。
但将传说当成历史,是史观和方法论上的错误。有些作者在编写教科书或地方史、国史时,没有考证和对照可靠的史料,就把梅树帛的传说当成贡品强加到历史中,这是错误的。北朝时期的贡品制度需要从史料中去考证,首先要查阅古籍,查考史料。但唐代,据《新唐书》(卷43)、《资治通鉴》(卷250)、《通鉴通辑》(卷6)记载,唐代的贡品取自岭南,主要是南海,用驿马紧急运送,之后用盐水或蜂蜜浸泡保存。唐懿宗(860-874)年间,曾下令暂停贡品制度(《唐代集解》卷86)。
因此,在唐代,我国已不再实行布贡制度,当然,我们不能根据传说声称梅实垸曾经做过布贡工,也不能将布贡制度视为起义的起因,尽管它是起义的直接原因。
论还州起义的起因,必须强调其根源在于唐朝的剥削压迫、当时的经济社会状况以及我国人民与侵略者政府之间的矛盾。因此,还州起义的爆发体现了越南各族人民反抗唐朝统治、争取独立自强的意志,是中国统治时期我国人民民族解放运动的延续和发展。
(待续)
荣市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