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从1980年越南天主教会的《总信函》到2010年越南天主教会的《文告》

August 9, 201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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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中期以来,我国深入推进革新事业,在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宗教生活也发生了许多明显的变化。具体来说,在宗教活动方面,信徒们都按照各自宗教的传统礼仪,在家庭和宗教场所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一些以前没有开展的宗教活动,特别是许多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活动,在革新后得到了恢复;在宗教团体的认定方面,以前国家承认的宗教团体只有3个(越南佛教僧伽会、越南主教理事会、越南福音教会),到2011年,已有37个宗教团体被认定为依法运作的法人;在培养贤达的学校方面,以前只有几个班,现在有11所大学层次的贤达学校(4所佛学院、7所天主教大修道院),此外还有近40所高等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近1万人。

宗教场所的修建和修复,在整治之前,这项活动并不存在,但现在已有超过2万处(占80%)的宗教场所得到修建和整治,新建了2000处。仅在2010-2011两年间,全国就新建了500处宗教场所,大规模整治了600处。基于宗教活动需要,地方政府纷纷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宗教团体兴建宗教设施,如:河内市划拨10公顷土地用于兴建佛学院,岘港市划拨1万平方米用于扩建岘港主教府,海防市划拨1万平方米用于兴建海防教区神父和僧侣的养老院,宁平省划拨1.5万平方米用于兴建发艳教区牧民中心……在印刷出版方面,在翻修前,宗教典籍几乎没有出版,翻修后,特别是1999年到宗教出版社成立前,已出版各类书籍约4000种,数千万册(仅《圣经》就出版近百万册)。

目前,我国有15家宗教组织的报刊杂志在运营;宗教组织和个人的国际活动不断加强。我国积极参加地区和国际会议和宗教论坛。自1990年以来,越南与梵蒂冈通过在罗马或河内举行的18次会晤和工作会议建立了非正式关系,总理阮晋勇(2007年)和国家主席阮明哲(2009年)两次会见教皇本笃十六世,自2011年起,越南政府同意梵蒂冈代表入境越南……除了上述宗教活动的变化外,近年来,我国还妥善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出现的宗教问题。

可以说,宗教革新是我国革新进程中最大、最成功的革新之一。1990年,我党通过1990年10月16日政治局第24号NQ/T.Ư号决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制定了宗教革新政策,其主要内容为:第一,将宗教视为一部分人民的精神需求;第二,将宗教视为在越南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与国家长期共存的实体;第三,承认和弘扬宗教的积极文化道德价值;第四,将各宗教团结在民族大团结的大家庭中;第五,一贯执行尊重和保障公民信仰宗教、信奉或不信奉宗教的自由以及依法正常进行宗教活动的权利的政策;第六,打击利用宗教进行不良政治目的、落后文化等非法行为……

除《宪法》(1992年修订)中确认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外,政府于1991年3月21日颁布了第69/ND-CP号法令《关于宗教活动》,随后于1999年4月19日颁布了第26/ND-CP号法令《关于宗教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宗教活动的法律框架和指导方针。特别是,继我党颁布第25号决议之后,第十一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04年6月18日颁布了《宗教信仰条例》,政府于2005年3月1日颁布了第22/ND-CP号法令,指导落实该条例的若干条款,其内容如下:宗教信徒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自由。

严禁基于宗教的歧视。保障宗教信徒享有宗教领袖、礼拜场所、经书等条件,为宗教活动服务;宗教领袖和僧尼在其职责范围内正常活动,并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宗教活动依法负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宗教组织在越南法律框架内被认定为组织和活动方面的法人,并对宗教活动依法向政府和法律负责……

革新开放以来,我国宗教生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朝着更加进步、积极的方向发展。这些变化明确了宗教政策和路线,增强了广大信教群众对党和国家以及国家革新事业的信心。不仅如此,宗教界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也积极支持和参与革新事业,为国家政治稳定和国家发展作出了贡献。宗教团体树立了进步的办事方向,紧密联系国家,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支持和参与国家革新事业,越南天主教会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1980年4月,越南天主教会第一届代表大会成立了越南主教团,并发表了题为《在民族心中活出福音》的联合信函。1980年联合信函的内容明确指出:“作为越南人民心中的教会,我们决心与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遵循民族传统,融入国家现实生活”。联合信函为越南天主教徒指明了实践的方法:“我们的爱国主义必须切实可行,即我们必须了解祖国的现实问题,必须了解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并与全国同胞一起积极参与,共同保卫和建设一个富足、自由、幸福的越南。”

自1980年联合信函发表以来,越南主教团历届大会文件都通过具体活动落实了这一方向,使天主教徒能够继续陪伴国家,例如:越南主教团第三次代表大会发表公报:“在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任务中,让我们努力在每个人的努力下做出更多贡献,特别是在当前的国家形势下。我们努力在各个领域积极工作,尽可能节省开支,使越南祖国日益繁荣昌盛。我们既是天主教徒,又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公民,如果我们过着真正的宗教生活并拥有真正的爱国主义,这两种品质就不会相互矛盾。”越南主教团第五届代表大会发表牧函强调:“探寻民族文化认同,并非只是简单地重拾古物,而在于如何在祈祷、歌唱、礼仪庆典、日常生活乃至神学反思和语言中,体现民族特色”;第十届代表大会总函则肯定:“我们民族始终以勤奋好学、尊师重教的精神而自豪。如果说这一传统在过去丰富了越南文化,培养了为国家带来荣耀的名人,那么现在,它必须成为越南基督教教育的标准之一”……

源于这一方向,越南天主教徒坚信他们是国家公民,拥有平等的义务和权利,参与各领域的活动,正如越南主教团第八届代表大会的内容所提出的那样:“为了爱与服务,首先我们必须继续陪伴国家的方向;同情、分享希望和促进人性;我们不把经济、政治、社会和教育问题视为局外人,而是接受它们作为我们的问题,并积极为解决这些问题做出贡献,以便每个人都能生活并过上富足的生活。”

二OO九年,教宗本笃十六世在越南主教们述职之际发表的讲道,继续强调了越南天主教会对话和陪伴祖国的方向。教宗本笃十六世在讲道中回顾了1980年《越南主教团通函》的精神:“1980年《越南主教团通函》强调,通过在民族心中活出福音,通过自身的差异来宣讲基督的福音——教会为个人的精神和个人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参与这一进程是一项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贡献,尤其是在越南逐步向国际社会开放的当下”。

教宗告诫越南天主教会:“教会并不寻求取代政府的角色,而只是希望本着对话与尊重合作的精神,在国家生活中占据一席之地,造福全体人民。” 同样在2009年,教宗本笃十六世在圣年开始之际向越南天主教会致函,强调:“圣年是一个充满恩宠的时期,有利于与天主及人类同胞和解。”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该承认过去和现在对教友和同胞所犯的错误,并祈求所有人的宽恕。同时,我们应决心深化和丰富教会内部的共融,并通过正式对话、相互尊重和健康合作,建立一个公正、团结和平等的社会。——该信息继续鼓励和谐与和解的精神,并肯定教会是越南人民的一部分……

在1980年教宗本笃十六世的一般性信函、指示和文告的基础上,天主子民代表大会(越南天主教会在圣年庆祝期间的活动)发表了文告,呼吁天主教徒在新形势下为同胞的幸福而努力:“教会今天不仅要继承先辈的事业,还必须致力于国家在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各个方面的建设”;“对天主教徒来说,热爱祖国、热爱同胞不仅是天性的情感,也是福音的要求”;“你们要通过建立在爱德、正直和尊重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的生活,证明好的天主教徒也是好的公民”。

显然,随着国家积极进步的革新,越南天主教会本着梵二大公会议的精神进行了真正的改革,陪伴国家迈出了根本性的步伐,从肯定教会的地位和平信徒对国家的责任;与社会各阶层一起,同情和分享穷人和不幸者,融入民族的文化和道德价值观,为建设和保卫祖国作出应有的贡献,实现“民富、国强、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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