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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总理关于整改企业检查的第20/CT-TTg号指令

智慧 October 15, 2024 07:06

越南副总理阮和平刚刚签署了总理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的第1182/QD-TTg号决定,废除了总理于2017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整改企业检查和审查活动的第20/CT-TTg号指令。

Chỉ đạo của Thủ tướng Chính phủ về hoạt động thanh tra, kiểm tra đối với doanh nghiệp- Ảnh 1.
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审查。示意图

因此,总理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整改企业检查和审查活动的第 20/CT-TTg 号指令全部予以废除。

总理责成政府监察局在其职能和任务范围内,负责指导履行检查职能的机构按照《检查法》的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审查;并依据2023年6月30日政府第43/2023/ND-CP号法令(该法令详细规定了组织实施《检查法》的若干条款和措施);以及2024年1月11日政府第03/2024/ND-CP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了履行专门检查职能的机构及其活动)。

政府监察机构指导履行检查职能的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及时处理检查活动中的重叠和重复情况。

本决定自签署和公布之日起(2024 年 10 月 14 日)生效。

* 2017 年 5 月 17 日发布的第 20/CT-TTg 号指令中,总理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掌握并严格指导在国家管理范围内开展检查工作,严格遵守《检查法》的规定、2011 年 9 月 22 日发布的第 86/2011/ND-CP 号法令(该法令详细规定并指导实施《检查法》若干条款)、2014 年 4 月 23 日发布的第 01/2014/TT-TTCP 号通知(该通知规范了检查方案方向、检查计划的制定和批准)以及 2016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第 35/NQ-CP 号决议(该决议涉及支持和发展企业至 2020 年)。
2022年11月14日,国民议会颁布了第11/2022/QH15号检查法,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第56/2010/QH12号检查法自本法生效之日起失效。
政府还颁布了2023年6月30日第43/2023/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了组织实施《检查法》的若干条款和措施;以及2024年1月11日第03/2024/ND-CP号法令,规定了履行专门检查职能的机构以及被指派履行专门检查职能的机构的活动。

据baochinhphu.vn报道
https://baochinhphu.vn/chi-dao-cua-thu-tuong-chinh-phu-ve-hoat-dong-thanh-tra-kiem-tra-doi-voi-doanh-nghiep-102241014210409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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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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