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实践创新经验,提高基层党委考核分级评价质量

武洪浩 April 7, 2021 14:16

(Baonghean.vn)- 基层党委评估和分类规定自1990年起由义安省委常委会实施。当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87年9月15日颁发了关于表彰强大的区、县、镇党委的第17-QD/TW号决定,其中明确指出:“建设强大的区、县、镇和基层党委是各级党委的经常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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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基层党代会取得圆满成功

(Baonghean.vn)- 截至2020年8月30日,全省基层党委已成功组织召开2020-2025年任期代表大会,确保落实政治局第35-CT/TW号指示和省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级党代会面向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第207-KH/TU号计划的精神。

基层党委考核分级工作实施近25年来,实践证明,这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也是省直辖市、县级地方党委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每年的考核分级工作,各地方、各单位可以重新认识和回顾本级党委年初提出的各项决议、目标和任务,看到成绩、优势、不足和局限性,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明年继续落实的任务和措施。

基层党委评优评先的结果,为我省评优评先、评优评先定级、评先定级的省委领导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一把手领导、指导地方、单位落实政治任务提供了重要依据,为集体和个人评比、年度、任期奖励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地方、党委之间开展竞赛活动提供了重要推动力,为完成既定的政治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桂风县委常委会召开2018年度集体和个人总结大会。摄影:Trong Kien

最初,对优秀区级党委的表彰每两年进行一次。但从2002年起,为了与年度工作周期保持一致,省委组织委员会建议省委常委会出台一套制度和记分卡,按照机关党委、分支机构党委、业务部门党委、部队党委等基层党委进行考核和分类……每年或每届,省委常委会都会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及时补充、调整或更换相应的规定。

2015-2020年任期内,为落实中央政治局2018年3月8日第132-QD/TW号规定和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政治系统集体和个人年度质量审查和分类的指导意见,省委组织委员会建议省委根据实际情况和省委的政治任务,制定、颁布县级党委分类规定。2018年至今,省委已颁布10轮关于评估标准、方法和分类表格的规定,分为5类:区、市、镇党委;省属机关;省属企业;军队基层党委。基层党委评估内容和标准、评估和分类流程:

第一个评估内容围绕三个标准,其中第一标准是党建和政治体系建设的领导能力,包含政治思想工作领导能力,组织干部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领导能力,巡视、监察和执行党的纪律领导能力,群众动员工作领导能力,内务工作领导能力,党委办公室工作领导能力,政府建设、祖国阵线建设、政治社会组织和工会建设工作等七个内容。第二标准是执行所交付任务的有效性,包含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建设领导能力三个内容。第三标准是克服已指出的局限性和弱点的成果。

周一质量等级划分,要以党委任务执行情况、政治系统组织力量、工作人员和党员素质为依据;同时,要根据上述三组标准的执行情况,将党委质量划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区、市、镇党委质量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

* 出色地完成任务表达党委取得了许多突出成绩,创新创造,充分肯定了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成为其他党组织学习和效仿的典范。同时,党的建设和政治体系建设规划、计划执行效果等关键指标、领导完成主管部门交付的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任务的成效等均达到“优秀”级别,其余指标均达到“良好”级别以上;所属党组织100%达到“完成任务”级别以上,其中80%达到“较好完成任务”级别以上;同级政府、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均达到“较好完成任务”级别以上。

安山县领导视察兴山乡茶叶种植模式。图片来源:Thanh Le

* 出色地完成任务表情堆党的建设和政治体系建设规划、计划执行效果评定标准;执行主管部门交付的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任务效果评定标准全部为“良好”以上,其余评定标准为“一般”以上;党委所属党组织100%达到“完成任务”以上,其中50%达到“较好完成任务”以上;政府和祖国阵线达到“完成任务”以上。

* 完成显示的任务各项指标考核均在“一般”以上;未发生所属党组织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受过纪律处分但自行发现并纠正的除外)。

* 任务未完成仅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等目标任务的50%以下(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或党委党建和政治体系建设规划、计划执行不力;祖国阵线组织和政治社会组织中有2个或2个以上组织被列为“未完成任务”。此外,该党组织受到纪律处分;党委有20%以上的下属党组织被列为“未完成任务”。

周二,评估流程严格执行,包括以下步骤:(1)区级(相当)党委自评、自评定级;(2)省委组织委员会主持并协调有关单位,对各单位自评、自评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综合信息渠道,协商确定定级建议稿,报省委党建委员会、省委检查委员会、省委办公厅征求意见后,报省委常委会进行定级;(3)省委常委会开会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进行定级并按规定进行总结、吸取教训、开展表彰奖励工作。

为使省委有依据审议和决定质量等级,省委组织委员会建议根据第132-QD/TW号条例对同类对象进行分类。审议分类的依据包括省委对各类党委进行评估和分类的标准和方法的规定;单位政治任务执行情况、党建工作和分类建议;统计数据;省竞赛奖励委员会的分类结果;省级机关、部门和组织的分类;省委直属党委的意见。得益于此,从2018年至今,连续3年,28个党委中有6个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达到21.4%;28个党委中有22个很好地完成了任务,达到71-78.6%;其余均完成了任务。

总体而言,近年来,省委常务委员会严格、认真、及时、客观、扎实地开展基层党组织的评估和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规定进行。质量评估结果确保了民主集中制、客观、公开的原则,有助于建设、巩固和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掀起一场竞赛运动,出色地完成交付的任务。

根据实际需要,基层党组织考核分类工作不断调整补充,越来越适应实际,在区、市、镇党委及下属党委竞赛活动中发挥了切实作用。但基层党组织考核分类工作的实践检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虽然经常有部门发文督促提醒,但每年仍存在省直各部门、各行业、各机构对区、市、镇按管理职能进行考核、分类不按规定进行的情况。

此外,由于规定“出色完成任务”的党委,其下属党组织“完成任务”及以上比例必须达到100%,其中“完成较好”比例必须达到80%;“完成较好”的党委,其下属党组织“完成任务”及以上比例必须达到50%及以上。一些地方党委和单位仍然存在着“宽以待人、追逐成绩”的现象,对下属基层组织的考核评价不切实际,轻视基层党组织的一些违规行为(例如在贯彻落实党的指示和决议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三孩生育率、家庭文化水平达标率等),从而影响了区级党委的总体考核和分级结果。这是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纠正的不足之处之一。

据义安省委组织委员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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