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冲突引发的谋杀案判刑
郭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刺了平三刀,分别刺中胸部和腹部。平被刺后逃到春68街61号,被一位熟人送往医院,但途中身亡。
3月17日,顺化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九国(1994年出生,居住于顺化市顺化郡安东坊尊世景街102号)的“谋杀”案进行了一审。

根据起诉书,2024年2月5日上午,郭某送完冰后,骑摩托车前往顺化市东巴坊春68街57号的制冰厂。当他到达春68街115号门前的路边时,阮文平(1996年出生)骑摩托车从后方超车,导致郭某险些摔倒,于是郭某驾车追赶平。

到达春68街61号门前时,国对平说:“你父亲去世了,你为什么开这么快?”这时,平和国骑的两辆摩托车停了下来。
听到这话,平咒骂着,从人行道上捡起石头想砸国,却没砸中。平继续捡石头,追着国来到国工作的石料厂,边追边骂。在石料厂的院子里,平捡起石头砸中了国。
此时,郭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刺了平的胸部和腹部三刀。平被刺后逃到春68街61号,被一位熟人送往医院,但途中身亡。
经审理整个案件以及被告在审判中的证词,陪审团判处被告阮九国“谋杀罪”9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