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冲突而被判刑的杀人犯
郭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刀,朝平某胸部和腹部捅了三刀。平某被刺后逃至春68街61号,被熟人送往医院,但在途中不治身亡。
3月17日,顺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阮九国(1994年出生,住顺化市顺化县安东坊孙塔景街102号)“故意杀人”案。

起诉书称,2024年2月5日上午,郭某在运送冰毒后,骑着摩托车前往位于顺化市东巴坊春68街57号的制冰厂。当行驶到春68街115号门前的马路上时,阮文平(1996年出生)骑着摩托车从后面追上郭某的车,导致郭某险些摔倒,于是郭某驾驶车辆追赶。

当车开到春68街61号门前时,郭某对平某说:“你父亲死了,你开那么快干什么?”这时,平某和郭某驾驶的两辆摩托车停了下来。
听到这话,Binh破口大骂,从人行道上捡起石头想砸Quoc,但没砸中。Binh继续捡石头,一边追着Quoc,一边咒骂,一直追到Quoc工作的石材厂。追到石材厂院子里时,Binh捡起石头打了Quoc。
此时,郭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刀,朝平某胸部和腹部捅了三刀。平某被刺后逃至春68街61号,被熟人送往医院,但在途中不治身亡。
合议庭在审理整个案件以及被告人的证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阮九国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