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处开除阮青俊先生、阮吴贵先生党籍。
越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开除太原省资源环境厅厅长阮青俊、太原省工贸厅原厅长阮吴贵的党籍。
12月27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召开政治局、书记处会议,对太原省委委员、省委书记、资源环境厅厅长阮清俊和太原省委委员、富平县委书记、原太原省党委书记、工贸厅厅长阮吴贵进行纪律审查和处分。
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提案后发现,阮青俊先生和阮吴贵先生在履行被授予的职责和任务中违反党规国法;违反党员禁忌和模范责任的规定;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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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 阮青俊 |
阮青俊先生和阮吴贵先生的违法行为已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使国家资金和资产面临巨大损失,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不满和社会的愤慨,也给党组织和国家管理机关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书记处决定开除阮青俊先生和阮吴贵先生党籍,并提请主管机关及时、同步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此前,12月20日至21日举行的中央检查委员会第24次会议已审查了对2016-2021年任期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结果。
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秘书处对阮青俊先生和阮吴贵先生进行考虑和纪律处分。
此外,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太原省委常务委员会认真总结并深刻吸取教训;及时指导纠正指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审查、追究责任,对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并将结果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
中央检查委员会指出,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成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缺乏责任担当,放松领导和指导,使省人民委员会、一些厅、直属单位、县、市、镇人民委员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个人在管理和执行公共投资项目、工业园区管理、国家预算外投资项目以及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违反党规国法,多名干部被依法处理或暂予拘留。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上述违法行为后果严重,存在大量国家资金、资产流失浪费的风险,有些内容难以克服,引起社会公愤,降低了党组织和地方领导机关的威信。
此外,公安部侦查警察局还对阮青俊先生和阮吴贵先生作出起诉决定并责令其暂时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