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党委批准了机关改组计划和项目。
省委书记阮德忠强调,工作量大,实施时间紧迫,要求改组、合并、成立后的机构必须持续、有效、高效地运行,不出现法律空白。
2月7日上午,省委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提出关于省政治系统机构改组计划和项目内容的意见。省委书记阮德忠同志主持并指导会议。
参加会见的同志有: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省委常委、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武氏明生;乂安省各党委、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省委常委、省委执行委员等同志。

计划组织系统中的设备
省级政治体制
会上,省委组织部部长黎德强同志向省委执行委员会提交了省委常务委员会关于义安省政治系统机构改组计划和项目的建议,以征求意见。
报告指出,关于改组省级党组织,将终止省级机关党委和省级企业党委的活动。终止省级党代表团和党执行委员会的活动,将党代表团和党执行委员会的职能和任务移交给省级机关、单位的党委。

关于省委宣传教育委员会与省委群众动员委员会合并的方案,合并后的名称为省委宣传教育委员会。组织架构方面,该委员会领导班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合并时,委员会领导班子人数可以有所增加,但不得超过合并前委员会领导班子总人数。
关于成立省级机关党委的项目,现有20个基层党组织,724名党员,包括基层党组织:省委咨询与支持机构、省政治学校、乂安报、省国会代表团、省人民议会、省祖国阵线和省社会政治组织、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红十字会、省文学艺术协会、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

关于成立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的项目,目前有67个基层党组织、7,355名党员,其中省机关党委下属51个基层党组织、5,491名党员,省企业党委下属16个基层党组织、1,864名党员。
该项目将结束省级干部保健保护委员会的活动。随后,成立省级干部保健保护委员会(兼职);完成专业委员会的组建;维护义安省综合医院的省级干部卫生诊所。
关于区级党组织改组方案,省委常委会同意合并区级党委宣传部和群众动员部,并取消区级干部保健保护部的活动;同时责成各区、市、镇常委会在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该方案并报区委执行委员会按权限颁布实施。

关于重组省级祖国阵线及社会政治组织的计划:省祖国阵线保留4个内部联络点。省劳动联合会减少1个委员会和4个行业工会,并成立2个新工会。省妇女联合会正在制定解散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中心的方案。省青年联合会、省农民协会和省退伍军人协会继续保留现有组织。
关于省政府机构改组计划,4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职能和任务保持不变,包括: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外交部、省督察局和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进行内部改组。
另外,计划投资司与财政部合并,更名为财政部;建设司与交通运输司合并,更名为建设司;信息通信司与科技司合并,更名为科技司。

将自然资源与环境司与农业与农村发展司合并,新名为农业与环境司。将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司与内务司合并,新名为内务司。将文化体育司与旅游司合并,新名为文化体育旅游司。
在省民族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民族和宗教部,接收内政部关于宗教的国家管理咨询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已接收并移交职能任务,继续清理内设机构。省人民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已制定重组计划,减少1个事业单位,减少22个内设单位。

县级人民委员会所属专门机构,调整合并减少49个专门部门。县级人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合并减少48个事业单位。
会议上,省委执行委员会成员对一些机关、单位机构改组项目内容和计划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
重新布置的设备必须确保连续、有效和高效的运行。
会议结束时,省委书记阮德忠强调,关于组织安排的方针和指示精神已得到深入贯彻落实,明确具体。当前的任务是本着速度精神组织实施,但必须确保质量和效率。
根据会议报告和讨论意见,省委书记强调,省委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合并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民运部,成立省委机关党委和省人民委员会党委。

省干部保健保护委员会活动结束;省机关党委、省级企业党委活动结束;党的执行委员会和党的代表团活动结束。
责成省委组织委员会向省委常委会提出建议,于2025年2月13日前组织公布上述机关、单位设立、合并、停止活动的决定。

省委执行委员会还同意各县关于合并县级党委宣传教育委员会和群众动员委员会的项目和计划内容;停止县级干部保健保护委员会的活动;责成各区、市、镇党委常委会在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主动发布决定并组织公布决定。
对于祖国阵线和省级社会政治组织,要按照既定计划积极进行组织改组和重组。

关于改组省政府机构的计划,省委执行委员会一致批准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制定的方案和计划。
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指导各部门完成准备内容,按权限报请省人民议会指导,并于2025年2月20日前公布决定。
对于区级行政机构,也必须在2025年2月20日之前完成并公布决定。
特别注意,转移必须保证连续性、完整性,不得有遗漏或不足。

省委组织委员会要主持并协调有关方面向省委常委会提出干部工作建议,安排干部纳入省委常委会管理,确保在宣布设立新机构、新机关、新单位的决定时,同时作出和宣布有关干部工作的决定,特别是正副职的决定。
工作量大,实施时间紧迫,省委书记要求,调整、合并、组建后的机构要连续、有效、高效运转,不留法律空白。

基于此要求,省委书记阮德忠要求各党委、党组织、机关、部门、支部紧急、积极、坚决、主动地贯彻落实。同时,按规定制定和颁布程序,确保有效实施、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