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研究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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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干部工作。

越共中央委员会对越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经济部部长陈俊英同志和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广南省委书记潘越强同志提出的辞去职务、离退休和退休的请求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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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英同志。

陈俊英同志是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受过良好的基本训练,深受党中央和政治局的信任,担任了许多重要的领导职务。作为2016-2021年任期工贸部党委书记、部长,他为指导和领导工贸部门的工作做出了许多努力,取得了重要成果。然而,在工贸部发生多起违规行为,许多干部、党员违反法律、受到刑事起诉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他负有领导的政治责任。深知自己对党和人民负有的责任,他提出辞去所分配职务、退休和退休的请求。

潘越强同志是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受过基层教育,从基层成长起来,深受党中央和中央政治局的信任,在地方担任过许多领导职务。作为2015-2020年任期和2020-2025年任期广南省委书记,他发挥了巨大的领导作用,发挥了指导作用。然而,在很多下级党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受到刑事追究的情况下,他负有领导的政治责任。深知自己对党和人民肩负的责任,他提出辞去所分配职务、退休和退休的请求。

根据党和国家的现行规定,并考虑到个人意愿,党中央同意陈俊英同志不再担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潘越强同志不再担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考虑对越共中央委员、林同省委书记陈德君同志和原越共中央委员、北宁省委书记阮仁战同志给予纪律处分,理由是:陈德君同志和阮仁战同志政治思想、道德作风、作风不端;行为消极;在履行职责任务中违反党规国法,违反党员禁忌规定,不履行模范责任。两位同志的违法行为已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引起社会公愤,对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根据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根据党章规定,越共中央决定给予陈德君同志、阮仁战同志纪律处分并开除党籍。

越共中央责成政治局指导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落实有关工作。

据越南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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