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路线图
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生产、组装和进口的汽车必须执行国四排放标准,新生产、组装和进口的二轮摩托车也必须执行国三排放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起,上述车型将执行5级排放标准。
这是总理刚刚在第 49/2011/QD-TTg 号决定中发布的关于对新生产、组装和进口的汽车和两轮摩托车实施排放标准的路线图的规定。
总理责成交通运输部制定、颁布和公布机动车排放第三、四、五阶段国家标准,确保其按时实施。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法规。
责成科技部抓紧制定、颁布并公布符合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汽油、柴油和生物燃料的国家技术法规,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汽油、柴油和生物燃料的国家技术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决定适用于生产、组装、进口汽车、二轮摩托车的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组织和个人,但国防部、公安部规定的用于国防安全目的的军警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3、4、5级排放标准是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机动车排放技术法规或欧盟指令中规定的适用于新制造、组装和进口机动车的、对应于欧3、4、5级排放标准的检测和限制尾气中污染物的标准。
据VTC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