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高中阶段考试规则发布

明德 March 12, 2018 07:32

教育培训部刚刚颁布了第 04/2018/TT-BGDDT 号通知,对与 2017 年 1 月 25 日颁布的第 04/2017/TT-BGDDT 号通知一起颁布的《关于国家高中考试和高中毕业认证的规定》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河内学生将参加类似全国高中统考的问卷调查。图片说明

因此,从今年的考试开始,考试规则将有一些变化。

关于作文考试的评分,考试将按照教育培训部的评分说明、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试采用10分制评分;总分中的小数点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凡符合考试资格、未受过取消考试成绩处罚、毕业认定综合考试各科成绩均在1.0分以上(满分10分)且毕业成绩在5.0分以上的考生,可认定为高中毕业生。

独立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持有:考生高三或报考高中关于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成绩评定的证明;初中或中专毕业证(原件公证件、原件复印件或与原件对照的复印件);考生上一年度考试所在高中校长确认的预留分数证明(如有)。

已完成中学教育,但没有高中毕业证书或高中继续教育成绩单的考生,在报名参加高等院校、师范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考试时,必须按规定修读并认定为已完成高中文化课。

考生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法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伪造成绩单享受优惠、奖励制度;使用非法学历、证书;以任何形式委托他人代考或者替考;寻衅滋事、破坏考试;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使用非法考试成绩证明。

《通知》还规定,教育培训部组织地方考试委员会成立干部、教师代表团,参与协调考试组织工作。教育培训部组织大专院校干部、教师赴地方参加考试组织工作的费用,由地方按照现行规定承​​担。

据bao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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