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政府网站答疑解惑规定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刚签署决定,颁布关于接收、处理和回应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nguoidan.chinhphu.vn 上来自个人和企业的反馈和建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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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本条例规范了通过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接收、处理和答复群众和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中涉及的机制、政策和行政程序中的问题和困难的反馈和建议。
本条例不规范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法律指导、答复。
本规定的适用主体是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参与开发和使用信息系统接收、处理和答复来自人民和企业的反馈和建议;人民和企业的反馈和建议。
反思与建议的内容包括: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在办理行政手续时存在拖延、制造麻烦、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定的行为;行政机制、政策和程序不符合实际、不同步、不统一、不合法、违反越南签署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提出解决方案和倡议,出台与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生活有关的机制、政策和行政程序的新规定。
民众可以通过访问http://nguoidan.chinhphu.vn进行反映和提出建议;企业可以通过访问http://doanhnghiep.chinhphu.vn进行反映和提出建议。
公民、企业和国家主管机关在信息系统上反映的内容和建议,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接收机关和处理机关在信息系统上接收、协调、处理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活动和内容,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处理和回复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期限为自收到信息之日起20天。如超过此期限仍未完成处理,各部委、各部门和地方应每7天在信息系统上更新处理情况。
对已处理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各部委、各部门、各地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更新至信息系统。
对反映和建议切实有效的公民和企业,将给予奖励。对负有受理、处理和答复职责的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违反或未完全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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