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政府网站答疑解惑规定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刚签署决定,颁布关于接收、处理和回应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nguoidan.chinhphu.vn 上来自个人和企业的反馈和建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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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旨在规范政府通过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接收、处理和答复群众和企业关于贯彻落实与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生活有关的制度、政策和行政程序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反馈和建议。
本条例不规范投诉、控告的受理和法律指导及答复。
本规定的适用主体是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参与开发和使用信息系统接收、处理和答复来自人民和企业的反馈和建议;人民和企业的反馈和建议。
反思与建议的内容包括: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在办理行政手续时存在拖延、制造麻烦、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定的行为;行政机制、政策和程序不符合实际、不一致、不统一、不合法、违反越南签署或加入的国际条约;针对与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生活有关的机制、政策和行政程序出台新规定等解决方案和倡议。
民众可通过访问http://nguoidan.chinhphu.vn进行反映和提出建议;企业可通过访问http://doanhnghiep.chinhphu.vn进行反映和提出建议。
信息系统上公民、企业提出的内容、建议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的答复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信息系统接收、协调、处理机构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活动及内容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处理和回复反馈意见及建议的期限为自收到信息之日起20天。如超过该期限仍未完成处理,各部委、各部门和地方应每7天在信息系统上更新处理情况。
对已处理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更新至信息系统。
对反映和建议切实有效的公民和企业,将给予奖励。对负责接收、处理和答复举报的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首长,违反或未完全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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