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非法文件:不可接受
6月12日上午,司法部长河雄强在回答国会代表关于非法颁布法律文件情况的提问时表示,2013年宪法已经生效,但仍在以错误的方式颁布,这是不可接受的。
对于司法部在调查过程中,通过媒体和民众的反映发现许多机构签发非法文件的问题,河雄强部长表示,许多法律文件(LDO)都显示出非法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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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长河雄强。 |
据统计,自第十三届国会任期开始至2014年4月30日,司法部共检查了1574份文件,发现有违法痕迹的文件312份,其中54份文件内容不正确,其余文件格式不正确,签发机关……
在54份内容有误的文件中,没有一份违反宪法,4份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迹象,其余文件有不符合政府法令和总理决定的迹象。此外,法务部还就一些不切实际且难以实施的法规提出了建议。
关于内容违法的文件,司法部与发布文件的机构商议后,19个机构立即修改了其中违法、不适当和不可行的内容。具体而言,教育培训部第24号通知规定了若干大学入学考试重点科目,其中包括越南英雄母亲和抗日战争前革命积极分子。司法部通报的35份内容违法的文件中,目前已处理了20份。
还有一些通函正在处理中,例如劳动荣军社会部第05号通函,该通函规定,与《功勋人员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相比,享受烈士亲属优惠待遇必须提供的额外文件。
部长表示,2013年宪法颁布后,我国进入了完善法律体系的新篇章,但各部委、部门却不断发布内容不正确、违反职权、形式不合理等通知,这是不可接受的。
司法部每月向政府汇报文件审查情况,供政府审查并就此问题提出意见。
当阮伯川代表(林同)询问是否应该起诉颁发不正当文件、对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时,阮强部长表示,如果国家机关颁发不正当文件、对个人和组织造成损害,则应该公平地起诉从部级以下的国家机关。
同时,河雄强部长还建议,应赋予最高人民法院考虑暂停执行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错误文件的权力。
国会主席阮生雄在回答河雄强部长的提问时总结道,在法制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弱点和不足,这项工作是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各委员会的责任,而不仅仅是司法部和政府的责任。
因此,国会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感到担忧,认为在法律制定、组织实施、向人民普及法律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存在诸多不足,如法律制定滞后、法律被排除在法律法规制定计划之外、法律实施缓慢、法律实施指导不力等,特别是指导性文件的发布存在诸多缺陷,如没有法令、通知就发布法律,法律如何有效实施?此外,指导性文件存在不恰当、错误的规定,这些都十分危险,影响了人民的合法权益。这让国会和人民在将法律应用于人民生活时感到担忧。
造成这一缺陷的责任在于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特别是法律委员会、政府、司法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检察机关。
因此,国会主席要求司法部等各部门尽快研究修改《关于颁布合并法律文件的法律》,提交国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于第九次会议上予以通过,严肃追究组织实施和指导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的责任。
据chinhphu.vn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