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朋友”因持有毒品共被判入狱18年

陈武 November 5, 2019 09:49

(Baonghean.vn)——潘文灵(Phan Van Linh)和阮当贤(Nguyen Dang Hien)因涉嫌毒品犯罪而受审。出狱后不久,这对“情侣”继续他们的旧习。

11月4日下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文灵(1972年生)和阮登贤(1976年生)二人(同住杜良县多山乡)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2019年7月18日上午7点左右,Linh接到一名姓Giang(居住在荣市)的男子的电话,要求用3根海洛因购买价值约5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的冰毒。Linh同意了。

两名被告Hien和Linh出席庭审。图片:Tran Vu

随后,Linh打电话给Hien,表示想用冰毒换3支海洛因,并要求Hien购买这些“毒品”。Hien同意了,并打电话给居住在Tuong Duong县的Giang A Bua,订购了价值6000万越南盾的毒品。

7月18日下午1点左右,几人聚在一起商讨毒品交易事宜。当天下午6点30分,Hien带着6000万越南盾前往Do Luong桥与Bua见面,购买“毒品”。买完毒品后,Linh打电话给Giang,安排了交易地点。

大约30分钟后,Hien开车送Linh到VSIP工业园区(位于兴原县兴西乡)门口,与Giang见面交换毒品。到达工业园区门口后,Linh将冰毒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然后去见Giang,但Giang让她再等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Linh再次打电话给Giang,但Giang仍然让她等着。于是,Linh和Hien带着毒品沿着46B国道前往Do Luong县。7月19日凌晨0点30分左右,Hien和Linh到达Hung Tay乡Dai Dong村时,Hung Nguyen县工作组对其进行了检查。当看到警察时,两人将毒品包装扔在路右侧,然后驾车逃离100米后被捕。工作组将Hien和Linh带到毒品包装被扔的地方,搜查并缴获300.42克甲基苯丙胺。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承认自己吸毒成瘾,并曾因涉毒犯罪接受过刑事审判。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潘文灵、阮当贤各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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