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指导南丹县检查及检查后处理工作
4月23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在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阮友林同志的率领下,在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检查工作及检查后处理情况。省委检查委员会、省督察院代表陪同出席。
(Baonghean.vn)-4月23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在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阮友林同志的率领下,在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检查工作及检查后处理情况。省委检查委员会、省督察院代表陪同出席。
南丹县的检查工作每年都按照批准的计划开展。2001年至2012年,该县共对164个单位进行了18次检查,出具了32份检查结论。检查结果显示,该县建议处理近89亿越南盾和17,412平方米土地,向国家预算追回超过5.45亿越南盾,处理其他事项超过83亿越南盾;处理了123名违规个人和5个违规团体。
总体而言,检查结论均得到认真执行(除2件尚待解决的检查案件外)。经济处理方面,追回预算款4.23亿多越南盾/5.45亿越南盾,达77.65%;追回金额82亿多越南盾/83亿越南盾,达98.43%。行政处理方面,共处理118名个人和2个团体,达93.75%。
阮友林同志作总结讲话。
会议结束时,阮友林同志建议,南丹县应在年度检查计划中补充和加强各级官员和公务员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检查,以更好地满足要求。注意准确的检查结论,检查后指导严厉处理,为检查工作创造效率,避免严厉结论而不严厉处理。
处理经济恢复工作结论要认真分析不可抗力事件并上报省级,其余事件要坚决处理。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时,要关注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在此基础上广泛通报有关单位和组织,总结经验教训,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重视检查队伍建设,做好与有关部门、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检查和事后处置的有效性。
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