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辆汽车废金属售价不得超过 100 万越南盾”
这是财政部公共资产管理司副司长罗文盛针对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公共机构清算问题发表的意见。
264辆公车被清算,剩余价值为3.9亿越南盾,而这些公车的新购买价为796.8亿越南盾,这一事件引发舆论轰动。
“还有很多公共车辆的剩余价值仅为 0 越南盾”
6月30日上午,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司副司长罗文盛表示,3.9亿是车辆剩余价值,清算和拍卖后的总收入有所不同。由于资金分散在各个单位,他目前无法掌握确切数字。
“以上数字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账簿上264辆公车的剩余价值。1月1日至6月17日期间清算的公车分散在各部委和部门。我们没有收集清算后收回资金的具体金额。即使是废铁,每辆车的售价也不超过100万越南盾。”Thinh先生分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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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30日)下午,财政部将公布264辆公车清算信息。 |
据Thinh先生介绍,当车辆老旧无法使用时,地方、部门和行业会提出出售建议。如果符合条件,财政部将批准清算。
国有资产管理司副司长证实,财政部数据库中仍有许多车辆剩余价值仅为0越南盾。这些车辆已服役约17年。
“虽然剩余价值仅为 0 越南盾,但我们太穷了,所以人们还是要使用它”,Thinh 先生强调说。
“我太穷了,规定是车子每年只贬值7-8%。”
该人士补充道,财政部负责规范车辆管理和使用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车辆报废必须遵守法律关于折旧时间的规定。只有使用满15年或存在事故等无法修复情况的车辆才可以报废。
准予清算的决定作出后,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负责人将以此为依据出售所持有的车辆。
当清算完成后,必须将收取的金额更新到数据库中,从数据中删除该车辆,财政部就会掌握该车辆的具体信息,包括哪辆车、什么车牌号、原价、剩余价值、清算价格。
“法律明确规定了每种车辆每年的折旧率。在162号文之前,每辆车每年折旧率为其价值的10%。自2014年起,由于我国比较贫困,年折旧率仅为7-8%。这意味着每辆公共车辆必须使用15年才能报废。” 盛先生说道。
该人士补充说,政府有第17号法令来规范拍卖,以便人们能够按照透明的原则组织拍卖。
“首先,各部委、各行业和地方领导必须根据市场价格重新评估车辆价值,然后公开宣布拍卖起拍价。出价最高的人将买下这辆车。这笔钱将上缴国家预算。” 盛先生说道。
财政部公共资产管理司司长陈德胜表示,今天(6月30日)下午,财政部将就此事发布官方消息。
据Zing.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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