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竞赛奖励委员会就本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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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日出版的义安报纸刊登了《勋章被错误授予,南丹近3000户家庭未收到任何福利》一文。该报刊登后,2012年6月6日,该省人民委员会向省竞赛奖励委员会发出第3678/UBND-VX号公函,要求处理该报刊所提及的事件。

(冯宪光)2012年6月1日出版的义安报纸刊登了《勋章被错误授予,南丹近3000户家庭未收到任何福利》一文。该报刊登后,2012年6月6日,该省人民委员会向省竞赛奖励委员会发出第3678/UBND-VX号公函,要求处理该报刊所提及的事件。

经审核,省竞赛奖励委员会于2012年6月19日发出72/BC-BTĐKT号批示,答复如下:

《义安报》报道的内容属实。据南丹县人民委员会报道,该县16个乡的3139个家庭在1988年至2000年审议期间,请求奖励其家庭在抗战中做出的贡献,但在颁发奖章和证书时,并未提及“家庭”一词,因此这些家庭不具备享受该政权的资格。

针对此问题,2012年初,省竞赛奖惩委员会协调南丹县人民委员会直接向中央竞赛奖惩委员会汇报请示。中央竞赛奖惩委员会要求收集所有已审查家庭的原始档案,进行核对。南丹县人民委员会配合乂安省档案局复印档案,为复核工作提供服务。

2012年6月13日,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发布第733/BC-UBND号报告,通报了3,012件待审案件的审查结果。其中,有原始声明的案件2,573件,无原始声明的案件439件。

省竞赛奖励委员会依据现行抗战功绩奖励规定和中央竞赛奖励委员会指示,在核实有关人员原始记录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审查,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并报请政府总理和国家主席批准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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