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委常委会已制定了该省公共服务单位、学校和医疗设施重组方向。
义安省委常委会刚刚印发了2025年10月5日第01-KH/TU号计划,继续对义安省政治体制组织结构进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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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包括要求审查、研究并提出一项计划,以根据以下指导方针,在领导和管理下重组公共服务单位、学校和医疗机构:
关于教育领域公共非营利组织的重组。省委常委会强调认真执行2025年8月22日政治局关于教育培训发展取得突破的第71-NQ/TW号决议。
因此,方针是:基本维持现有的公立高中、初中、小学、多级学校和幼儿园;在需要进行重组或调整的情况下,必须进行仔细研究,选择最佳方案,确保便利并满足人民和学生的需求;在条件允许的地区促进社会化。
与此同时,职业教育中心和继续教育中心将合并为相当于高中水平的职业培训中心,由教育培训部直接管理,为跨社区和跨区提供公共服务。
全省最多有 3 所职业学校,旨在培训技术工人,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并吸引当地投资(不包括能够自给自足或超过运营费用的学校)。
关于医疗保健领域公共非营利组织的重组。省委常委会要求认真执行2025年9月9日政治局第72-NQ/TW号决议,该决议提出了一些加强人民健康保护、护理和改善的突破性解决方案。
加强现代预防卫生保健体系,使其具备足够的能力来监测、提供预警、及时控制疾病暴发,并积极组织和实施疾病预防活动。
省委常委会明确指出:保留现有省级公立医院;在条件允许的领域推进社会化。至少要有一家省级医院达到专科水平;要有一家老年专科医院或者设有老年科的综合医院。
同时,在原有乡级卫生站的基础上,建立由乡级人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乡级和街道卫生站及门诊部,以满足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基层医疗和基本体检治疗需求。区卫生中心和(原)综合医院将负责跨乡、跨街道区域的卫生保健、体检和治疗工作。
关于其他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重组,省委常委会明确表态:按照2017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六中全会第19-NQ/TW号决议和政府指示、各专门部委指导,对本单位下属公共非营利单位进行精简改革,确保高效运作,保证一个公共非营利单位能够提供同类型的多项公共服务,从而大幅减少单位数量,克服职能、任务重叠、分散、重复等问题。
因此,省委常对省人民委员会直属和省级政府部门、机构下属的公共服务单位,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研究、审查和提出省人民委员会直属公共服务单位的调整和改组建议。
与此同时,继续对各部门下属的公共服务单位进行调研、审查和重组。除教育培训部和卫生部外,每个部门仅保留一个履行州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单位,其余公共服务单位将实现自给自足,能够支付或超过其运营费用。
在乡级层面,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设立跨乡/区区域项目管理委员会或乡级项目管理委员会。这些项目管理委员会实行自筹资金,确保自身运营成本。同时,应研究设立乡级公共服务单位,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例如文化、体育、信息、通信、环境、农业等领域);并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开展社会动员工作。
此外,省委在方案一中还概述了国有企业的安排,包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重组、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本撤出:国有企业应只集中精力于重点、必要和战略性行业;重要领域和国防安全;以及其他经济部门企业不投资的必要行业……
省委常委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党政常委牵头,指导各专门机构协调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制定省级部门、机关单位、公务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改革精简的综合方案和实施路线图,并按照中央指导委员会和政府指导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制定。该方案应于2025年10月20日前报省委常委审议批准,或报主管机关批准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