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委常委会负责指导全省公共服务单位、学校和医疗设施的安排。
义安省委常委会刚刚印发了2025年10月5日第01-KH/TU号计划,继续重组义安省政治体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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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审查、研究和提出计划,以按照以下方针安排公共服务单位、学校和医疗机构在其领导和管理范围内的运作:
关于教育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安排省委常务委员会强调认真执行2025年8月22日政治局关于教育培训发展取得突破的第71-NQ/TW号决议。
因此,方向是:基本维持现有的公立高中、初中、小学、中小学和幼儿园;在需要安排或调整的情况下,要认真研究并选择最优方案,确保便利,满足人民群众和学生的需求;在条件充足的地方促进社会化。
与此同时,职业教育中心和继续教育中心将合并为教育培训部下属的相当于高中水平的职业培训中心,为乡镇和区际地区提供公共服务。
全省最多只有 3 所职业学校,用于培训技术工人,以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并吸引当地投资(不包括能够自给自足或以上日常开支的学校)。
关于卫生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安排省委常委要求认真执行2025年9月9日政治局第72-NQ/TW号决议,该决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人民健康保护、关爱和改善的突破性解决方案。
加强现代预防卫生保健体系,使其具备足够的能力来监测、提供预警、及时控制疫情,并主动组织和实施疾病预防活动。
省委常委指出:要保留现有省级公立医院;在条件允许的地方推进社会化。省级至少要有一家专科医院;要有一家老年医院或者设有老年科的综合医院。
同时,在乡级人民委员会下设立乡级和街道卫生站,并在原有乡级卫生站的基础上设立体检点,以满足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初级卫生保健和基本体检治疗需求。指定卫生中心和区级综合医院(原)负责跨乡、跨街道的医疗保健、体检和治疗工作。
关于其他领域公共服务单位的安排,省委指出,要按照2017年10月25日第六届中央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19-NQ/TW号决议和政府指示文件,以及各专门部委的指示,对下属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审查和改组,朝着精简、高效、有成效的方向发展,确保一个公共服务单位可以提供多种同类型公共服务,从而大幅减少职能集中点,克服职能和任务重叠、分散、重复等问题。
因此,省委常对省人民委员会和省政府各部门、分支机构下属的公共服务单位,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研究、审查、建议安排和重组。
同时,继续对部门下属的公共服务单位进行调研、审查、调整和重组。除教育培训部和卫生部外,每个部门仅保留一个公共服务单位履行服务于国家管理的职能,其余公共服务单位的日常开支均自给自足或超过自给自足的水平。
在乡级层面,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以设立跨乡、跨区项目管理委员会或乡级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实行财务自主机制,确保自身运营成本。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研究设立乡级公共服务单位,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例如文化、体育、信息、通信、环境、农业等领域),并促进社会化进程。
此外,在方案一中,省委还按照以下原则指导国有企业的安排,包括重组、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本撤出:国有企业只专注于重点、关键战略领域;重要领域和国防安全领域;其他经济部门企业不投资的必要领域……
省委常委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常委领导省人民委员会指示专门机构协调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照中央指导委员会、政府指导委员会的指示,制定省级单位、部门、机构、省级单位、公共服务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国有企业内部机构整编精简的方案和总体规划,明确其领导管理范围和实施路线图,并于2025年10月20日前报省委常委审议、批准或者报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