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渔业和海鲜捕捞中使用电脉冲和地雷的警告

DNUM_ACZAHZCABE 11:15

(Baonghean)-使用电脉冲和水雷捕捞水产品是法律严格禁止的,但这种破坏性捕捞在我省仍在继续,造成水资源的破坏,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严重违反《水资源保护与发展条例》。

关于触电……

返回安城的那天,大雨倾盆,灌溉安城、琼吕、演州、杜良四县的主要水渠被水“封”了,许多人扛着沉重的电击器四处寻找“电击器”来杀死鱼和螃蟹。安城唐城著名的“电击器”阮H先生说:“每次这条水渠‘封’水,我们都要迅速赶到那里刺激鱼儿。”从拉姆河直接流下来的水源经常会刺激到大鱼,不到一个上午,我就捕捞到了1.5吨各种鱼。岸边的顾客一捕到电击鱼就立刻买,因为拉姆河的野生鱼通常非常美味,不像养殖鱼。

我们观察到,每有一个人使用电击,岸上就会跟着两个人服务,一个人提着鱼篓,另一个人轮流电击鱼。春城的泰P先生说:“以前我们捕鱼常用撒网、抛网、拉网,现在用电击更方便了。用电击‘搏击’,电流在2到2.5米范围内起作用。捕鱼的人只需要制作一个金属导电网,找一根3米左右长的杆子,只要一挥网,鱼就会‘冻住’、‘死亡’,临床上漂浮着。”

用电击捕鱼的人并不隐秘,但没人会去检查或处理。夜间,这支“电击大军”还会对村里的池塘和田间小水渠进行电击。我们返回南城乡(安城)的那天,看到大约10个“电击手”背着电池,大摇大摆地四处寻找鱼虾。通常情况下,这些电池只有12伏,但当电流达到220伏到250伏时,就能电死人。因此,无论电击到哪里,死鱼都会浮上来,肚子都白白的。来自南盛乡的阮某说:“我们家有6张嘴要养活,但只有4亩稻田不够吃,所以我们花了50多万越南盾买了一套电鱼竿来维持生计。阮某说,我们每天晚上8点左右开始在田间和水渠里捕鱼,直到第二天早上5点。运气好的话,每晚能捕到7到10公斤鱼。”阮某补充道:“以前,在南盛乡的引水小渠里,草鱼、鳙鱼和鲢鱼都不少,但现在这些鱼被过度捕捞,已经没有了。”阮某的篮子里装着小螃蟹、鳗鱼和蛇,用来喂鸭子。据阮某说,仅在南盛乡,就有大约70个电鱼竿。据群众反映:很多去击鱼的人还踩踏人家的稻田,见房主不注意,甚至还跳进池塘击鱼偷吃。

Các “sát thủ” vai mang kích điện đang tận diệt cá, cua ở xã Xuân Thành - huyện Yên Thành.
安城县春城乡,手持电击的“杀手”正在灭绝鱼和螃蟹。

在众多使用电刑的人中,南盛-安盛乡最危险的是,现在很多人直接把电网的电接到电线杆上,或者从家里拉到池塘里“点”鱼。他们用700到1000米长的电线,只要找到裸露的电网线,就直接把电线“接”到池塘里捕鱼。去年,南盛就发生过一起裸露电线的事件,阮L被电死摔倒在地,村民们把他拉上来时,脸色发紫,以为他死了。

环境专家表示:“电捕鱼对水生生物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数百万有益细菌会死亡,生物多样性降低,造成生态失衡……对人类来说,不要以为水下电脉冲的安全范围是半径2米。站在水下距离电脉冲10-15米的地方,仍然会影响神经系统,破坏红细胞。”

海底爆破

淡水是这样,海洋方面,长期以来,我省部分地区渔民使用炸药(地雷)捕捞海产品的情况比较普遍,但防范和处理似乎不够严厉、坚决。

回到会门义海坊的那天,我们正在湛蓝的海水里畅游,突然听到“咚……咚……咚……”的一声。我们慌了神,跑到岸边,向一些海鲜店老板询问。海鲜店老板阮K先生说:“那是出海捕鱼时水雷爆炸的声音,我们以前经常听到,黄昏时分,水雷不断爆炸。”我努力向海面望去,看到海面上有一些模糊的小点,据K先生说,那是布雷艇。我心想:出海捕鱼听到水雷爆炸的声音,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出面处理呢?K先生解释说:“我们知道是那艘船在炸雷,但当局赶到时,已经把水雷‘扔’进海里销毁证据了。”K先生还详细地给我讲解了各种类型的船只,其中最主要的是“渔船”,经常使用水雷捕鱼。 “捕捞船”是指普通渔船,载重量约10-15艘渔船,船头有两根带网的杆子。当水雷爆炸时,死鱼会暴露出来漂浮在海面上,“捕捞船”会展开捕捞,非常有效,不会留下任何鱼,即使是最小的鱼。这种捕捞船集中在宜水坊和宜新坊交界的码头。

我们穿过库阿罗港,沿着狭窄的道路,到达了宜水坊和宜新坊的码头区。河面上停满了船只,其中不乏“桉树船”。这些船的船头都系着两棵桉树,树上用网连接着。住在宜水五区溪口附近的居民陈T先生肯定地说:“如果你坐‘渔船’,多半会有水雷。”T先生还带我看了一艘“渔船”,船上有3、4个人,他们正准备出海,但没有放渔网。看到我惊讶的样子,T先生说:“他们出海主要是为了快速捕鱼,为什么要撒网呢?”我让一位渔民把一个渔篓船靠近“渔船”,据我观察,所有渔具都藏在“地堡”里,船上有人喊道:“你们拍照干什么……”。据当地人说,他们何时把水雷带上船根本无法得知,他们藏得很巧妙,只知道他们在靠近岸边的地方作业,听到水雷爆炸的声音不断,正是“渔船”在布雷。

每艘渔船通常携带约3至4枚水雷,每枚重约0.2公斤。义海渔民阮先生说:“看到渔民在海上安放水雷,我们非常难过,这不仅破坏渔场,使海上捕鱼难以为继,还影响到其他渔船的安全。” 许多渔民问我们:“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几十艘定期携带水雷出海捕鱼的渔船能‘逃脱’洛门边防站的监管?如果这些‘可疑’船只在出发码头就接受过彻底检查,那么这些渔船肯定不可能携带水雷出海乱炸。”之所以用炸药捕捞海鲜,也是因为出海成本高,捕鱼条件不利等诸多因素,更何况有些渔民意识到海上布雷难度更小、效果更好,所以不顾生命危险,带着雷出海。

库阿罗港边防站站长阮文青中校承认:“海上为捕鱼而引爆水雷的情况确实存在,但该站管理着600多艘大小船只,面临诸多困难,因为炸药的买卖和运输往往组织严密,有时直接在海上运输和买卖,主要是由“塘坝”地区的篮船将水雷运到“德船”上,因此无法控制。到目前为止,库阿罗港海滩附近的水雷爆炸事件已有所减少,但在会口地区以及清化和河静交界海域,水雷爆炸事件仍然存在。尽管存在这些不足,但从2014年初至今,库阿罗港边防站尚未发现和处理任何案件,只查获过一起岸上贩卖0.5公斤水雷的案件。

为有效防范使用炸药、电击等方式捕捞海产品,地方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渔民提高守法意识,积极举报;配合做好使用炸药、电击等方式捕捞海产品的主体审查、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打击和防范。

2013年9月12日政府颁布的第103/2013/ND-CP号《关于对渔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法令》规定:

第十五条使用电击工具开采水产品将被处以1,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第十六条在渔船或其他海上浮动车辆上储存炸药,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罚款;使用炸药开采海上水资源,处以2000万至2500万越南盾罚款。

附加处罚:

a. 因本条第1款、第2款所列行为,没收爆炸物。

b. 因本条第2款所列行为,吊销捕捞许可证使用权3至6个月,并强制修复因使用爆炸物而损坏的建筑物、财产、捕捞工具。

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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