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保解释需要划分体检和治疗线路的原因
越南社会保障部认为,制定划分医疗检查和治疗线路的规定对于确保卫生系统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照顾人民的健康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不对患者进行分级管理,就会出现患者涌向上级就诊,造成医疗卫生体系超负荷运转,面临崩溃的风险,极大影响群众的医疗保健和就医治疗。
根据越南社会保障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医疗检查和治疗都有规定,所有病例(急诊除外)想要上级就诊,都必须经过家庭医生或全科医生,并由下级医生转诊。

在我国,《医疗诊疗法》和卫生部的指导文件对转诊和医疗诊疗技术专长进行了具体规定,为人民提供全面、互联互通的医疗保健。
具体而言,根据2009年《医疗卫生法》,我国卫生体系由乡、区、省、中央四级组成。修订补充的《医疗卫生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也规定了医疗卫生专业化分级,包括初诊、基础诊疗和专科诊疗三个级别。
根据各线路的功能任务,进行规划、投资、建设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
越南社会保障部健康保险政策实施司司长黎文福医生表示,大多数国家采用金字塔型卫生体系模式,只有这种模式才能确保全面有效的医疗保健和管理。
阮福医生强调:“如果不根据患者级别进行管理,医疗体系必然会受到干扰。因此,使用转诊单管理各级医疗检查和治疗是一个恰当且必要的工具。”
阮福先生表示,如果不对患者进行分级管理,就会导致需要就医和治疗的患者集中在上级和下级医院,甚至接受不适合和不需要的治疗。
这不仅造成上级医疗机构负担过重,给患者带来不便,而且由于下级医疗机构的容量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造成设施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阮氏秋姮表示,实际上,胡志明市大多数县级医院都被评为一级和二级,可以在省级和中央级执行许多技术服务。
全市综合性、专科性省级医院均为大型医院,专科技术力量雄厚,吸引了各地患者前来就诊,特别是持医保卡的居民,始终按规定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必须方便患者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
按照规定,自2014年起,患者需按顺序从下级转至上级,但自2016年起,实现区级诊疗衔接,自2021年起,实现省级住院治疗衔接。
由此,医保参保人员到全国范围内的区级医院或者省级医院就诊时,将按照到初诊地享受医保基金支付。这些规定逐步为医保参保人员到医保机构就诊创造了便利条件。
黎文福表示,越南社会保障部始终支持简化行政手续、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创造便利条件的观点。然而,为参保人员创造便利条件必须与卫生系统,特别是基层医疗体系的可持续性相结合。避免出现小病也要到中央一级就诊的情况,造成负担过重、不必要的财政资源浪费,以及无法提高基层医疗体系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