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保险:赔付低,代理人佣金高

据越南之音报道 May 23, 2020 14:53

赔付率不到10%,利润却很高,一些保险公司给总代理人的佣金高达50%-60%。

财政部保险管理和监督局局长冯玉庆表示,第103/2008/ND-CP号关于机动车强制民事责任保险(TNDS)的法令实施十余年来,参加该险种的机动车数量已达1.103亿辆(其中摩托车约9350万辆)。

仅在2019年,摩托车强制保险的总收入就达8290亿越南盾,赔付金额达500亿越南盾。因此,赔付率占总收入的6%,这仅仅是初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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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保险公司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高达50%-60%。

保险与金融风险管理学院院长陈元丹先生评估称,与其他类型非寿险40%至70%的赔付率相比,这一赔付率创历史新低。如果是因为事故少导致赔付率低,这无疑是好消息;但如果是因为人们得不到赔付,那就太令人难过了。

在赔付率不到10%、利润丰厚的情况下,一些保险公司实际上向总代理人支付的佣金高达50%-60%,超过了财政部规定的20%的最高限额。

事实上,总代理人收取高额佣金,所以他们把保险凭证“交给”那些不专业、没有经过适当培训的销售人员。这就是为什么保险销售员会坐在人行道上,却没有给买家提供充分的建议,而许多买家甚至不知道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的区别。此外,他们也没有得到关于自身权益以及发生事故时如何投保的具体建议,而主要是为了应对事故而购买保险。

陈元丹先生表示,购买保险对于事故受害者获得赔偿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车主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然而,保险公司从销售环节就存在诸多失误,赔偿处理环节也存在问题,导致这类保险并不实用。

根据财政部计划,为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尊重交通参与者购买交强险的权益,2020年5月,财政部将对经营活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与保险价格相关的违法行为。

同时,配合相关部委制定法令取代第103/2008/ND-CP号法令,以新方向、适应实际,完善机动车强制民事责任保险制度。

此前,全国交警部门开展“严打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后,不少市民争相购买保险。保险需求旺盛,导致商家争相抢购,纷纷推出低于规定的价格,例如很多地方的保费为5万越南盾/年、2万越南盾/年,而财政部规定的保费为6.6万越南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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