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保守国家秘密
(Baonghean)- 为确保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录用选拔工作有序进行,依法确保公开、透明、客观、民主,加大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增强群众的信任,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各厅、部门、行业的领导,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全省各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重点指导严格落实以下内容:
(2014 年 9 月 25 日省人民委员会第 7060/UBND-TH 号公函)
(Baonghean)- 为确保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录用选拔工作有序进行,依法确保公开、透明、客观、民主,加大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增强群众的信任,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各厅、部门、行业的领导,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全省各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重点指导严格落实以下内容:
1.继续深入学习、有效落实省人民议会2013年7月7日第92/2013/NQ-HDND号决议和2013年10月4日第57/2013/QD-UBND号决定。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吸引高素质人才、优先录用公务员和公务员的政策。
2. 组织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考试前,各厅、部门、行业的领导,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各行政和公共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通过内政部)书面报告,征求意见。报告应明确公务员考试的组织结构、考试次数、标准、考试科目、考试职位、考试委员会名单以及考试组织程序。
3. 考试试题的编排、印制、保管、运输、组织考试、评分等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护国家秘密条例》、政府2010年3月15日第24/2010/ND-CP号关于公务员录用、使用和管理的法令、政府2012年4月12日第29/2012/ND-CP号关于公务员录用、使用和管理的法令、内政部2010年12月30日第13/2010/TT-BNV号通函(详述政府24/2010/ND-CP号法令中关于公务员录用和晋升的若干条款)和省人民委员会2011年4月13日第171/QD-UBND号决定(颁布)中规定的保密制度。乂安省国家管理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规定。
4.在组织公务员、公职人员录用考试过程中,各厅、部门、单位、区、市、镇人民委员会要配合职能机关做好安全、秩序保障和考题、试卷保密工作,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5.加强公务员队伍巡视检查,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打击腐败,杜绝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录用选拔中的不良现象。
6.不断创新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招考工作,加大招考考试信息化应用力度。
要求省各厅局、部门、行业的领导,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省直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严格指导上述内容的落实,并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以便指导。
省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