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内生产
(Baonghean)——海关总局刚刚公布了《进出口税法》(XK)和《进口税法》(NK)修订草案的新内容,以及《海关法》的实施结果。根据进出口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需要对现行《进出口税法》的若干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海关总局副局长阮文勤表示,海关法颁布后,海关总局立即于2014年7月25日颁发了第9296/CT-TCHQ号指示,明确了海关法实施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方案。迄今为止,各项任务同步、统一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特别是,积极研究起草实施海关法的文件,确定需要发布的文件,以便在实施过程中建立统一、同步、便捷的海关法律文书体系。迄今为止,海关总局已起草并提请主管部门颁布3项法令、1项总理决定、10项通报;同时,海关总局还颁布了实施海关法的专业程序。
在宣传和推广《海关法》及其指导性文件方面,海关综合局及时组织海关官员从核心官员到执行官员的培训。此外,海关综合局还通过多种形式,面向企业界、相关组织和个人开展宣传活动,例如:制定法律介绍文件;编印宣传刊物;举办培训会议;在海关综合局与越南工商会协调举办的会议以及企业对话会上进行宣传……
基础设施升级是基础
与此同时,海关总局紧急重组、安排和配置人力资源。在主动审查各单位职能任务、根据《海关法》实施要求安排设备和配置资源后,海关总局解散、设立新单位,并调整了若干单位的职能任务。海关总局主动审查本单位人员和公务员队伍,选拔经过培训、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公务员,按照《海关法》实施进程的要求,将其分配到各部门。加快设施和技术手段的准备工作:海关总局已接收并正式启用日本政府提供的VNACSS/VCIS系统。该系统的启用有助于越南海关有效运用先进的海关管理方法。此外,海关总局还积极同步部署采购和安装现代化海关检查和监管设备。
该行业还部署建设并试运行在多个港口分支机构采用条形码技术的海关监控系统,旨在缩短货物通过港口闸门的监控时间,为与仓库、堆场和港口经营机构和企业的系统对接创造条件。继续部署通过海关IT系统与国库和商业银行对接和交换信息的电子支付网关(E-payment),同时升级并投入运行海关领域其他IT应用系统(如: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税务会计、税价数据管理信息、数字签名认证、免税管理信息、减税、退税等)。2015年上半年,两套摄像监控系统在海防市廷武港和新建的内排-河内货运码头完成验收、移交并投入使用。在内排国际机场T2航站楼、新城-谅山航站楼、新港-吉莱航站楼、新山一国际机场海关分局安装摄像系统。办理购置5台集装箱扫描仪、3台货物及行李扫描仪、6台地下扫描仪的手续。
继续简化海关手续
阮文勤副局长在评估《海关法》对海关多项业务的影响时表示,《海关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对海关各项业务,特别是海关业务产生了深远影响。全行业提出取消17项手续、简化46项手续;简化和减少海关卷宗;压缩卷宗审核和实物查验时间;全国所有海关分支机构均已采用电子海关流程。所有海关检查和监管活动均已采用基于风险管理原则的现代化海关操作,确保适当加强对重点风险对象的检查。加强通关后检查,确保符合现代海关管理的要求:转变管理方式,由“事前检查”转为“事后检查”,便利货物流通,加强通关后检查,扩大信息收集和分析,重点关注高风险企业、领域和货物——阮文勤副局长肯定道。
此外,海关官员的专业水平在各个领域更加专业化,海关组织结构得到改善。每位海关官员都意识到需要提高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以满足现代海关管理的要求。一些地方海关部门已经对基层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朝着各个具体领域的专业化方向发展。海关报关员、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更加透明,海关报关员的自主责任得到加强,明确了报关员与海关官员之间、海关机构与相关机构之间的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海关官员与报关员之间的直接接触,为行政改革中组织和企业协调管理进出口活动创造了积极变化——海关总署法制局局长冯氏碧香表示。
仍然存在许多缺点和局限性,需要改进。
副局长阮文勤表示,第45/2005/QH11号进出口税法实施十年来,对国家诸多经济社会领域产生了积极影响,实现了该法颁布时确定的预期目标。然而,进出口税法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限制,需要进一步修改。首先,在落实自由贸易协定(AFTA)关税减让路线图的过程中,自2018年起将取消进口基本税率。为保护国内生产,有必要补充和完善进出口税法中若干重要税收防御措施内容的法律基础。此外,该法部分条款已与《税收征管法》、《海关法》、《投资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不一致,部分条款与越南已经参与和将要参与的融入国际社会的承诺不一致,需要进行修改,为实现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行政改革要求作出贡献。
因此,此次草案主要修改内容涉及多方面。在关于按照党和国家发展方向及已签署的国际承诺,鼓励发展和合理保护国内生产经营的问题方面,财政部门建议补充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自卫税等若干条款;修改税表和税率的发布原则和权限;以出口应税商品目录取代现行税率框架,规定税表的最低出口税率;同时,修改补充关于鼓励发展生产经营、出口和促进社会化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此外,新草案还对与相关法律文件的衔接和统一进行了修改补充;解决了现行进出口税法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包括调整范围、非征税主体和纳税人等内容。
关于遵守国际承诺和国际条约关于出口税收和进口税收的规定,草案增加了对向签订出口税收优惠协定的国家、国家集团或地区出口货物适用出口税的规定;增加了对来自非关税区货物适用税率的规定;并增加了免税规定。关于简化纳税人纳税手续,便利纳税人纳税,有利于落实行政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国家竞争力,草案要求将部分用于出口生产的货物转让给免税主体,以鼓励生产……
红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