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两名向民宅倾倒脏物以威胁和勒索钱财的嫌疑人
尽管他们彼此并不认识,而且负债累累,但 Tuoi 女士仍然遭到 Dat 的威胁,向她泼脏东西,并威胁她的儿子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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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Tien 和 Dat。 |
2018年9月左右,杜克达(Do Khac Dat,1992年出生,和平省乐水县富清乡人)通过社会关系认识了范红水女士(Pham Hong Thuy,1992年出生,河内市黄梅县人)。
2018年10月,Dat去Dat家拜访,Thuy回来后,Dat发现自己的OPPO A39手机不见了。Dat怀疑是Thuy偷了手机,于是试图联系她,但没有成功……
一次偶然的机会,Dat得知Dang Hong Tuoi女士(1984年出生,河内市巴亭郡)是Thuy女士的表妹。2018年1月30日和31日,Dat通过社交媒体(Zalo)发送信息,威胁要向Tuoi女士的孩子泼脏东西、砍掉她的腿和胳膊,目的是要求Tuoi女士转账1250万越南盾,归还Dat怀疑Thuy女士偷窃的手机。
由于担心Dat不计后果,Tuoi女士通过朋友Do Manh Tien(1996年出生,河内市黄梅郡黄列坊居民)的账户转账给Dat。Dat收到钱后,给了Tien 40万越南盾,并归还了Tien先前借给他的100万越南盾。
到了2019年3月初,由于没钱花,Dat想到继续威胁Tuoi女士。他准备了一些脏东西(鱼露和食用油)扔进她家里,以此向她施压,逼她交钱。
3 月 9 日晚上,Dat 让 Tien 带脏东西扔到 Tuoi 女士家门前,对她进行精神“恐吓”。
第二天,Dat 发短信、发照片,威胁 Tuoi 女士,让她把 4000 万越南盾转入 Tien 的账户,作为 Dat 的补偿。由于害怕对方,Tuoi 女士转入了 1000 万越南盾,并要求延期支付剩余款项。
然而,Tuoi女士在向Dat汇款后,在亲属的建议下向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巴亭县公安局侦查局组织了核实和调查,并于3月19日传唤了Dat和Tien。
侦查过程中,杜孟进和杜克达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巴亭县警察局已缴获一批涉案物证,并已立案侦查,以“敲诈勒索”罪名对杜孟进和杜克达提起公诉并拘留。巴亭县警察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遇难者及相关人员姓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