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水源地倾倒废油 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和平省警方确认三名非法倾倒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嫌疑人,其中两人已被暂时拘留。
和平省警察局副局长阮友德少校表示,向 Song Da 工厂水源排放废水的三名嫌疑人分别是居住在北宁的李廷武 (37 岁)、阮章戴 (25 岁) 和居住在谅山的黄文探 (33 岁)。
10月17日,警方决定紧急拘留阮忠大和黄文深,并继续追捕李廷武。
在侦查机关,戴、谭二人供认,10月6日,二人受李廷武雇佣,驾驶卡车从北宁前往富寿省Thanh Ha砖瓦陶瓷公司收集垃圾,并将其泵入10个集装箱,总容量约为10立方米。
10月8日,戴、谭、武三人驾驶一辆卡车和一辆四座轿车,将垃圾运到和平省奇山县福仙乡桂仙村非法倾倒后逃之夭夭。
车牌号为99C-087.83的卡车属于明芳旅游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北宁省顺城县)。车牌号为89A-137.66的四座轿车属于阮文权(居住在兴安省文林县)。两辆车均已被扣押调查。
和平省警方继续与公安部职能单位进行协调,确定参与处理河内市污染水源的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原油在河川溪流沿岸的草地和树木上形成了一层厚厚的黑色淤泥,从启山县的山沟一直延伸到工厂的水库,绵延约2公里。图片:Ba Do |
10 月 16 日,和平省奇山县警察局对此案提起刑事诉讼。污染环境,根据2015年《刑法》第235条。一天后,该机构将案件卷宗移交给省警方。
自10月10日起,在青春县、黄梅县、南慈廉县等多个县份出现了达河清水发出异味的现象。与此同时,据河内市报道,达河清水股份公司部分官员自10月8日早上起就发现了这一情况,但并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也未采取任何抢救或防治污染的措施。
根据民众的反馈,河内市于10月11日成立了跨学科检查组,对水样进行检测。
10月15日,在水质问题出现近一周后,河内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检测结果证实了与苯乙烯有关的异味。同时,市政府建议民众“仅将此水源用于沐浴和洗涤,请勿用于烹饪或饮用”。
受污染的水扰乱了许多市中心地区超过 25 万户家庭的生活。
2015年《刑法》第235条规定:根据向环境中排放危险废物、排放物、废水、普通固体废物或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固体废物和排放物的数量,犯罪者可被判处3个月至7年的监禁,或处以5000万越南盾至30亿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是商业法人实体,则将被处以30亿至20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暂停其运营6个月至3年或永久停止其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