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投资监管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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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 近年来,该省的社区投资监督 (CIM) 活动取得了诸多成果,有助于打击消极行为、浪费和资源流失,防止社区利益受到侵犯,并促进人民的自主权。然而,在现实中,CIM 委员会的活动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例如,难以获取项目文件。

(Baonghean)近年来,该省的社区投资监督(CIM)活动取得了诸多成果,有助于打击消极行为、浪费和资源流失,防止社区利益受到侵犯,并促进人民的自主性。然而,在现实中,CIM委员会的活动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

难以访问项目文档

一些选民表示:目前,对由民众或地方资本资助的建筑工程和项目的监管相当良好,但对由国家投资或指定承包商的项目,社区监管仍然面临困难。主要原因是项目管理委员会和承包商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记录,尤其是与交通和灌溉相关的项目。一些投资者和建筑承包商不愿通报设计概算、计划、进度,或试图更改材料类型以降低建筑成本。

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阮忠战和越南祖国阵线副主席、杜良镇人民检查委员会主席兼社区投资监督员泰伯盛表示:“几乎所有涉及国家投资的项目,地方社区投资监督委员会都不允许参与。例如,塔兰堤坝路线上的Cau Dau堤坝迁移和升级项目,是杜良镇保护415户家庭、1600多人的关键地带,总投资超过1000亿越南盾,由区人民委员会投资,我们只知道有这样的政策,但不知道具体细节……”。



兴通乡(Hung Nguyen)的道路建设。摄影:Phan Toan。

在南丹(Nam Dan)乡,一些干部和选民表示,目前,对于国家出资项目或上级交办项目的社区投资监督活动只是纸上谈兵,尚未付诸实践。例如,该地区目前有两个由县人民委员会投资的项目,分别是北山村的Thuyen Thung湖项目(投资额4亿越南盾)和兴盛村的南乐桥项目(投资额3亿越南盾),这两个项目都已于2011年开工建设。“地方政府只知道开工日期,但所有相关文件和手续都不清楚,他们也无权参与监督。”

同样,在南丹(Nam Dan)的南泰乡(Nam Thai)也有一些项目,例如:升级和修复鸿泰水坝(一期4亿越南盾,二期7.5亿越南盾),或价值42亿越南盾的芳黄堤坝,当地社区投资监督委员会都不得参与监督……甚至有些项目,当地政府都不知道投资方是谁,有些项目快完工了才收到官方通知,要求乡政府参与社区投资监督,或者在清理工地时遇到困难,才要求协调。一些当地领导和民众认为,社区投资监督委员会是民众的“耳目”,由民众选举产生。因此,为了发扬民主,减少损失和浪费,所有工作都应该让民众知晓、讨论和检查。所有大大小小的项目都应该接受地方政府和民众的监督,以确保项目质量。现实中,一些交通、水利工程在建成投入使用后,出现地面沉降、塌陷,群众提出质量问题,不得不进行修复。

预算有限,能力有限

显而易见,社区监察委员会的活动为减少国家资金的浪费和损失做出了贡献,但活动预算非常有限(每年仅200万越南盾),因此,尽管他们非常敬业负责,但检查监督工作也面临诸多困难。和山乡社区监察委员会成员(Anh Son)举例说:“如果一年下来,本乡有10个项目需要监察,那么200万越南盾的经费,每个项目分到20万越南盾。监察委员会有7个这样的成员,每个成员监察10天,每天只能分到2800越南盾……”

此外,监事的资质也值得怀疑,由于监事会成员大多是从村里选举出来的,其能力和专业资历都有一定的限制。

同时,根据《社区投资监督条例》,社区监督的范围非常广泛。社区监督委员会必须参与许多阶段,例如评估投资决策的适当性;审查该地区的相关投资计划;评估投资者遵守法规的情况;发现损害社区利益的行为;监督和评估项目的有效性,发现造成项目资金和资产浪费和损失的行为;监督和检查技术程序、规定、验收结果和工程竣工结算的遵守情况;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要做好这些工作,特别是发现违规行为,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有能力、有资质、意志坚强,敢于在人民面前承担责任,提出客观、诚实、原则性和建设性的建议。

然而,许多监督员坦言,他们在参与监督项目设计、施工和成本估算等环节时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他们缺乏专业知识,只能以“视觉”的方式进行监督。因此,南兴乡(南丹)人民监察长兼社区投资监督员阮伯明先生认为,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需要通过培训和辅导等项目,系统地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加强设备建设,确保监督工作所需资金,确保监督工作真正有效,为确保投资活动符合规划、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社区投资监督的范围:使用国有资本,依法不属于国家秘密,对本社区有直接影响的投资计划和项目;使用社区资金、力量或者组织、个人直接资助为本社区投资的项目;使用其他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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