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分配不足
(Baonghean.vn)- 为创造生产资料、改善人民生活,多年来,该省人民委员会已从农场、林场、林业公司收回数万公顷林地,并移交给地方,再到户。虽然这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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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合县安合乡是一个涉及林地问题复杂突出的地区。2012年至2014年,省人民委员会从该地区的农林农场收回土地,交给县、乡政府,并移交给人民,土地面积达1612公顷。
但截至目前,安合乡人民委员会只分配给群众近700公顷土地,另有900多公顷土地未能分配给群众,以稳定生产;中景、公、泰寮、合清、莫伊、寿等村的许多农户仍然没有林地可以耕种。
主要原因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困难,导致Yen Hop公社人民委员会陷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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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合乡人民委员会(Quy Hop)领导分享了林地分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不足。图片:Nhat Lan |
安合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文清难掩焦虑,他表示,省人民委员会收回并移交给农户的1600多公顷土地中,近一半是以前被村民侵占耕种的土地,现在只能按照现状移交。至于尚未移交的土地,主要集中在达村。虽然公社已经制定了计划,将土地分配给没有土地的村民,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具体来说,安合乡人民委员会从林场获得土地后,制定了一项计划,将Tat村原有的1048公顷土地中的200公顷分配给了Cong、Trong Canh、Na Phe、Dong Mong、Xat、Boc、Thai Lao和Hop Thanh等8个外村。然而,其中多达150公顷的土地多年来一直被Tat村的农户侵占使用。Tat村的农户不同意将土地分配给其他村,而是继续种植金合欢树,一年四季轮作。
此外,达村还有约452公顷的生产林,公社人民委员会原计划为98户居民规划,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该区域被达村部分居民侵占种植树木。纠纷发生后,公社人民委员会多次组织群众开会,进行宣传解释,动员群众立即停止非法占地行为,但未取得任何效果。
安合乡人民委员会不仅面临解决土地纠纷的难题,还对目前超过450公顷的天然林地感到担忧,这些林地不知该如何分配才能提高效率并实现合理利用。这片区域的特点是原始森林地、岩石山地,坡度较大,耕作难度较大,因此安合乡人民委员会在获得土地后,暂时将其分配给村委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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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村的浦东山区是一片天然森林和岩石山地,由安合乡人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图片:Nhat Lan |
达村村长罗文德先生表示,普错、溪末、普卡普、普塔普等地的天然林区……丘陵密布,石灰岩遍布,坡度陡峭,道路崎岖,因此村民不愿将其分配给村民。由于无法将其分配给村民,公社和村子同意将其移交给村委会管理。
博村村长丁文阳先生解释说,村民们想留下13多公顷的天然林地和石山地进行保护,而不分配给任何特定家庭,因为在需要时,竹子和竹树更容易获得。
常见困难
自2008年以来,省人民委员会已向归合县人民分配了5300多公顷林地。省人民委员会下达分配土地决定后,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制定了计划,并及时将具体土地分配给辖区内各乡。
然而,深入到乡镇后,出现了许多问题,导致土地分配进程严重放缓。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在省人民委员会分配给贵合县的土地中,很大一部分是天然林和防护林。在周泰乡,691公顷的分配林地中,超过92公顷的防护林地散布在Pu Hoat自然保护区内。在周清乡,1569公顷的分配林地中,近500公顷是天然林地。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魏清祥先生表示,此前农场和林场归还该县的大部分区域都没有得到有效管理。他质疑,是否应该将天然林和防护林区域移交给人民?
在归州县,省人民委员会已移交的2341公顷林地中,仍有约220公顷的天然林地和位于周平乡193分区的石山尚未移交。据归州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介绍,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收回的林地主要位于远离居民区、地形复杂的地区。
这些林木大多为天然林,根据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天然林不得分配给家庭或个人。该县人民委员会建议省政府根据实地考察结果制定计划,并按规定编制承包保护和养护文件。
尽管许多地方已实施现场土地分配到户,但土地使用权证发放仍面临诸多困难。目前,启山、祥阳、桂丰、归州和归合等地已制定技术方案,进行土地分配、测量和调整地籍图,申报登记,并准备向农户和个人发放林地使用权证的相关文件,但面临支付咨询单位费用的困难。
在桂风县,芒诺乡和桂山乡共有572.9公顷未利用的林地,乡人民委员会已允许农户在田间领取土地,但尚未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测量和测绘,以准备发放林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文件。这导致了林地纠纷和侵占,给管理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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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合乡博村村长丁文阳先生(右二)表示,分配给村里村民的林地不合理,因为部分土地是天然林,坡度较大,难以耕种。图片:Nhat Lan |
加快土地划拨和土地使用权证发放
2011年至2014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从国营农场和林场收回14,143.7公顷土地,归还地方管理和使用。2017年上半年,省人民委员会继续决定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第30-NQ/TW号决议和政府第118/2014/ND-CP号议定,从需要重新整顿的5家农林企业收回1,901.85公顷土地。
根据各区人民委员会的报告,已将10,430.03公顷土地和森林分配给农户,其中14,143.7公顷土地来自农林场和防护林管理委员会收回的土地。剩余未分配面积3,700多公顷,主要为偏远贫瘠、生产条件恶劣的土地、灌溉用地、溪流、交通用地等。
其中,2017年上半年已从农林企业收回土地1901.85公顷。各地方正在制定土地分配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
近期,省人民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与各县、部门、分支机构人民委员会配合部署和讨论落实从国有林场收回的土地资金的措施。此外,省人民委员会还印发多份文件,指导和分派各县人民委员会的责任,加强管理,加快推进与林地分配相关的林地分配工作,并向生产户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同时,各部门督促各县人民委员会落实省人民委员会关于严格管理和有效使用省人民委员会从国营农场、林场收回并归还地方的土地资金的政策,明确各县级人民委员会在管理和使用收回的土地资金中的职责,避免出现“丢地、丢林”或土地用途不当的情况。
但林地到户,对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改善山区人民的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纵观目前情况,仍有许多问题需要重新评估,以便在未来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近期,《义安报》多次报道了人们获得土地后非法转让和砍伐森林,造成资源枯竭和浪费,并导致当地安全秩序不稳定的情况。此外,该报还报道了农场、林场和林业公司“接受”归还的林地质量现状。
一兰-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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