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物品交易行政违法案件处理不到位
(Baonghean.vn)——这是9月24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在演州县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时反映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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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泰氏安忠率领的监察团,对演州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监察。图片:怀秋 |
演州郡警察局代表指出,在处理包括爆竹贸易在内的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的行政违法行为方面存在法律规定的缺陷,他说:“当在国内查获违禁品时,往往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跨境因素。对于假冒商品,很多情况下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鉴定,因为鉴定费用有时高达数十亿越南盾。
没收价值5000万越南盾或以上的货物必须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因此从县到省需要经过许多程序,而且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导致许多案件被拖延处理。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运输违禁物品的车主必须缴纳相当于车辆价值的罚款,但在向上级部门提起诉讼时却很难处理。例如,对于运输价值数千万越南盾的违禁物品的乘用车车主,要求其缴纳高达数十亿越南盾(相当于车辆价值)的罚款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于2017年1月1日及之前的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按照规定必须暂停经营。然而,在暂停经营进行行政处理时,不少主体在暂停经营决定作出后,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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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州县警方发现、扣押并销毁了烟花。图片来源:档案 |
此前,演州郡警察局副局长陈文康向监察团汇报时表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演州郡警察局共处理案件65起,涉及63人;其中,2017年上半年处理案件7起,涉及8名被告;2015年处理案件24起,涉及36名被告。该地处理的经济管理违法案件主要与烟花爆竹有关。其他领域的案件几乎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不符合起诉条件,只能进行行政处理。此外,行政处理也非常复杂。
陈文康先生解释原因时表示,嫌疑人的伎俩越来越高明,对付他们的手段也越来越丰富。贩卖和从国外向越南运送走私货物的线路经常互相勾结,被捕后,他们经常使用诡计,钻法律的漏洞,使文件合法化。
演州区人民检察院代表介绍,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演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起诉监督权,共立案43起、被告人65人,其中建议起诉43起、被告人62人,移送审查起诉1起、被告人1人,中止审查起诉1起、被告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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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州郡人民检察院院长阮文成先生在会上发言。图片:怀秋 |
在起诉阶段行使起诉权和监督司法活动方面,共计受理案件44件63名被告人;结案44件63名被告人,其中,因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第91号批示退回案件中止审理,19件29名被告人中止审理。
演州郡检察院院长阮文成也表示担心,仅对烟花爆竹犯罪进行行政处罚将产生许多后果,并会导致烟花爆竹的广泛使用。
会上,参加督查的代表们就我县在办理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许多意见。
工作会议结束时,太氏安忠女士和工作代表团听取了警方和演州郡检察院关于处理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特别是烟花爆竹交易案件情况的反馈;要求各机构更详细地报告工作中剩余的问题,以便监督代表团及时掌握并提交相关机构。
怀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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