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土地和森林分配中的不足和违规行为
(宝贤)——据统计,义安省有 t超过 10,038 公顷的林地被挪作他用,这些林地分布在许多性质复杂的地区。
普遍存在的违规行为
全国舆论至今仍未忘记归合县南山乡和北山乡发生的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2017年2月至3月,这两个乡出现了非法焚烧和砍伐国家根据政府第163/1999/ND-CP号法令划定的林地的现象。经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共有55户家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焚烧和砍伐林地共计142.46公顷(其中96.97公顷为林地,45.49公顷为非林地)。被非法焚烧和砍伐的天然林主要位于自然恢复期,属于IIA、IIB类林地;被烧毁和非法开采的森林产品总量为:3,952.32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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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初,南山森林遭到火灾。照片:兰俊 |
在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省人民议会会议上,义安省人民议会将质询该省向组织、家庭、个人和社区分配土地和森林的执行情况。 |
上述农户行为的本质在于,他们擅自将林地用途由天然生产林变更为原材料林;而这片林地是国家根据第163号法令划拨的,用于长期稳定林业用途的天然林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违法行为不仅由国家根据第163号法令划拨林地的农户实施,而且还有地方领导、重要官员以及区委常委的直接参与。
在执行第163号法令规定的土地和森林分配政策的地区,非法转移和改变林地用途,进而破坏天然林以种植经济作物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在新奇县、归州县、归峰县、昆强县等地,这种情况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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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163号法令,罗文香先生在归合县南山乡杰村的住所拥有土地使用权证。香先生表示,该证原件目前已抵押给银行。 |
在归州县,非法买卖、转让和变更林地用途的情况在周行乡的帕科村、克宁村、丁仙村和塔科村等地被发现。在这些村庄,数十户人家将国家根据第163号法令分配给他们的林地低价出售或转让给一家企业。仅在克宁村和帕科村,当局就查明约有70户人家将其林地使用权证转让给了义安青股份公司。该公司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后,投入人力、机械和设备,在林区开路,大规模砍伐森林并种植相思树。
归州县已指示各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县12个乡镇中有11个存在非法买卖、转让和变更林地用途的情况,涉及近500户家庭;非法转让的林地面积高达3433公顷。截至目前,归州县已处理数百起侵占林地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涉及县人民委员会现任干部,涉及197分区5号隔间1号地块近2公顷1c级林地的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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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归合县南山乡的一片天然林地曾被烧毁,如今已改造成一片未经开发的相思树林。照片:兰俊 |
沿7号国道,昆强县非法变更土地用途和非法转让林地的情况极其复杂。例如,在东福乡,共有8786.2公顷林地,其中3969.9公顷已根据第163号法令分配给居民并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但多达36户人家非法将林地转让给县内外的人员,面积达300多公顷。
至于平川乡,当局统计到85户人家非法转移了1100.5公顷林地;石银乡有59户人家非法转移了629.9公顷林地;门山乡有25户人家非法转移了133.5公顷林地;陆大乡有32户人家非法转移了148.9公顷林地……在这些乡,林地转移者在获得林地后,组织当地居民焚烧森林、砍伐树木、非法开采林产品,导致森林资源枯竭,然后种植相思树作为原材料。
2010年末至2017年初,新奇县与安城县交界处的保护性林地遭到侵占。安城县西城乡和广城乡的许多居民偷偷前往新奇县奇新乡侵占林地。当局确认被侵占区域位于867分区4、5、7、8、9号地块。被砍伐和侵占的林地总面积超过100公顷,其中2017年发生1.96公顷;被破坏的林地类型为再生林和恢复林。违规居民在侵占区域种植相思树,甚至修建了从安城县到新奇县的道路以方便其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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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乡切村村民罗文香先生向记者透露,他参与了焚烧相思树人工林的行动。照片:兰俊 |
根据2016年4月21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第1731/QD-UBND号决定,批准了义安省2015年森林资源调查结果,全省共有森林和林业用地1,236,259.31公顷。其中,根据第02/CP号法令和第163/1999/ND-CP号法令,已将超过240,000公顷的林地分配给户和个人经营;林地使用权证发放率超过50.8%。
政策与现实之间存在“差距”吗?
| 2017年10月初,面对天然林遭到严重侵占的情况,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4558/QD-UBND号决定,指示农业和农村发展厅对全省森林的管理、保护和开发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根据农业和农村发展厅的调查核实,全省大部分地区都存在非法买卖、转让和滥用林地的情况,且情况复杂;被买卖、转让和滥用的林地总面积为10038497公顷,其中非法买卖、转让的林地面积为5398469公顷,滥用的林地面积为4640029公顷。 |
尽管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提供了相当具体的数字,但它也确认,非法购买、出售、转让和变更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令人震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农户缺乏管理和使用林地的意识外,还有主谋的“诱惑”……此外,我们还必须考虑到法律法规重叠造成的缺陷。许多林业官员对此问题表示关切。
经讨论,归州县森林保护局副局长阮越庆先生表示,根据第163号法令及《森林保护与发展法》的规定,当人们获得森林保护时,可以采伐竹笋、竹子、藤条等次生林产品;采伐可以满足当地需求,也可以采伐枯树和生命周期末期的树木。然而,一棵菩提树需要50-70年的时间才能成熟到可以采伐的程度,栗木也需要30年左右。
对于竹子、藤条、虾等次生林产品,如果人们想要开发利用,必须准备相关文件,制定计划和设计方案,并按部就班地办理手续,其中必须包含面积、位置、开采储备和实施时间等信息。接下来,还需经过乡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确认和批准。这些程序并非个人可以自行办理。此外,根据第163号法令划定的林地大多是贫瘠林或恢复林,因此人们无法依靠次生林产品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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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被焚烧后,剩余的树木被用来种植相思木原料。照片:陶俊。 |
这项土地分配政策中最不合理、最自相矛盾的地方在于,分配给居民的土地却没有附带森林用地。讽刺的是,根据第163号法令,所有土地都被认定为森林用地。无论是退化林还是再生林,本质上都是林地,都是森林用地。与此同时,根据第163号法令向居民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承认的是土地所有权,而不是土地上的资产(森林)。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矛盾:《森林保护与开发法》严禁一切非法砍伐、破坏、开采、焚烧、改变用途、转让森林等行为,而《土地法》却允许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更名。两者都是土地使用权证,但获分配163号土地的住户却不得出售、更名或转让土地。
从长远来看,如果有关部门不彻底解决现有问题,非法转让和变更林地用途将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除了预防和严厉打击非法购买、转让和变更林地用途的行为外,还必须研究和调整相关法律法规,使其符合实际情况。
| 据义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副厅长阮进林先生介绍:“植树造林和保护森林与砍伐森林的收益差距太大。一公顷天然林如果被砍伐成相思树人工林,平均每年产量为20立方米/公顷。按当前价格计算,如果以每立方米100万越南盾的价格在工厂出售,利润将达到2000万越南盾。扣除50%的成本,每年每公顷的收益仅为1000万越南盾。而如果保护天然林而不进行砍伐,利润仅为30万至35万越南盾。如此巨大的收益差距导致了人们为了种植相思树而砍伐天然林。这正是义安省正在发生的事情。因此,许多家庭和一些企业故意破坏天然林,转而种植相思树。这是政策造成的一个切实存在的问题……” |
日兰 - 道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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