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命令,摩托车手仍受重伤 交通警察少校
达特少校发现康骑摩托车醉酒超速,便示意车辆停车。康减速后突然加速,撞到了达特少校,两人都摔倒在路上……
8月9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吉莱交通警察大队将阮明康(1983年出生,来自茶荣省)移送至胡志明市第二郡平庆坊警察局,以调查并澄清其“阻挠执行公务”的行为。
达特少校的帽子上沾满了血。 |
Khang 的车在现场, |
此前,8月9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吉莱交通警察大队巡逻队在第二郡平庆坊梅芝寿街进行超速和酒精浓度违规特别检查和处理时,里程表记录到阮明康驾驶的84F7-9758号牌摩托车从同文功街向守添隧道行驶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规定速度为50公里/小时,阮明康驾驶摩托车的速度超过60公里/小时)。
黄晋达少校使用特制警棍进行远距离拦停,此时康减速后突然加速,直接撞向达少校,导致康和达少校双双摔倒在路上。
达特少校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
巡逻队迅速将两人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碰撞力道过大,达特少校头部撞到路面,头部受伤缝了6针,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康少校受了轻伤。经医院检查,康少校驾驶车辆时饮酒,血液酒精浓度较高。
康在警察局。 |
出院后,Cat Lai交警大队将Khang带往Binh Khanh区警察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