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检查头盔的生产和贸易
此次高峰活动将从2013年3月15日至6月15日,持续3个月。
插图照片(来源:giadinh.net.vn)
从今天(3月15日)起,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将开展关于严厉打击头盔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信息通报和专项检查。
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席阮黄协在活动开始前发表讲话时表示,地方交通安全委员会必须指导和配合地方政府组织标准化头盔销售点,以便人们能够轻松识别。
此外,当地交通安全委员会还必须实施一项以假换真头盔的计划,并为购买者提供补贴。对于以假换真、以旧换新头盔的消费者,将提供不同级别的补贴,确保质量,补贴金额为每顶头盔3万至7万越南盾。
“不久的将来,所有省份都将实施该计划。我们呼吁剩下的66家企业也参与进来。如果所有67家企业都参与进来,将会产生非常好的效果,帮助交通参与者购买到正品,保证质量,还能获得补贴。” 何先生强调说。
据悉,越南67家头盔生产企业中,仅有1家企业自愿参与以假换真计划,并为消费者提供补贴。
根据政府总理2013年3月8日颁发的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头盔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的第04/CT-TTg号指示,为期三个月的检查和处理安全头盔生产、经营和使用违法行为的高峰期为2013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截至3月12日,通过在河内、胡志明市、海防市、岘港市等地的检查,市场管理部门已查获并正在处理超过2.5万顶假冒伪劣头盔。
工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陈雄表示,一旦发现假冒商品,将采取坚决措施,如没收、销毁商品;若系故意违法,则将没收生产设备;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为辨别假冒头盔的质量,科技部质量管理司司长陈国俊先生指出,假冒头盔是指没有CR合格标志、没有泡沫或有泡沫但又薄又软、用手按压时泡沫层会下陷的头盔,尤其是没有“摩托车手头盔”标签的头盔。
被问及对佩戴假冒头盔的交通参与者采取何种处理方式时,公安部公路铁道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陈春河表示,在高峰时段,交警部门只会对不戴头盔或佩戴不符合标准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不会对佩戴假冒头盔的人进行处罚,而只是提醒和鼓励使用符合标准的头盔。
据(vov.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