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刚刚要求,自8月1日起,对收入处于第一级税表(即每月收入低于900万越南盾且无受抚养人)的个人实行免税。部分证券收入也可免税。
根据财政部要求,地方税务部门须通知企业、家庭和个人,自2011年8月1日起,不得在股息红利支出中扣除股息红利(股份制银行、金融投资基金和信贷机构向个人支付的股息除外)。同时,场内证券交易活动的所得税扣除率将比原先降低50%。因此,适用于这些交易活动的扣除率将从之前的0.1%降至0.05%。
开始实行个人所得税豁免。图片:黄河。
此外,自2011年8月起,对交易所证券交易实行0.05%的临时扣除率,取代之前的0.1%的扣除率。
此外,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自2011年8月起至2011年12月底,在累进税制改革的第一步中,对有应税收入的工薪阶层和企业主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项免税政策已于去年7月获得国会批准,旨在支持工薪阶层应对物价上涨……
因此,免税收入包括:无受抚养人的个人,每月收入在 400 万越南盾至 900 万越南盾之间;有 1 名受抚养人的个人,每月收入在 560 万越南盾至 1060 万越南盾之间;有 2 名受抚养人的个人,每月收入在 720 万越南盾至 1220 万越南盾之间……
此外,财政部还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导税务部门配合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动员企业、寄宿经营户、为工人、劳工和学生提供膳食的家庭和个人……将寄宿、膳食和托儿所的租金价格稳定在与2010年底相同的水平,并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一次性税率降低50%的措施。
(据越南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