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两名涉嫌滥用民主自由和推翻政府活动的嫌疑人
两名被告人因“滥用民主自由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罪名被起诉并被暂时羁押。
公安部安全侦查局近日对被告人黎氏梅(1984年出生,河内市人,黄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提起公诉,罪名是“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安全调查局还对麦女士发出了逮捕令和搜查令,并称其利用诬告、反映、请愿等虚假信息,侵犯了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另悉,3月28日,顺化市公安局对阮春平(1976年出生,住顺化市)作出起诉决定,对涉嫌“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的犯罪行为,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签发逮捕令,暂时拘留。
侦查机关对李平的住所进行搜查,查获了大量电子设备以及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初步侦查结果显示,张平利用互联网和科技应用程序了解并联系了恐怖组织“越南临时国民政府”的多名成员。他提交了加入该组织的申请并获准加入,并获得了一个化名和代号,用于联络和活动。

科长平定期参加上述组织的线上培训,参与实施散发传单的方法和避免被警方发现的应对方法。
该嫌疑人还非法收集了近50人的资料,按照该组织的指示和指挥,“举行全民公决,选举陶明君为越南第三共和国总统”。
此外,李平还收集资料,提供给为建立由陶明君领导的所谓“越南第三共和国”而进行“全民公决”的组织。
为了扩大知名度和贯彻落实组织的指示,平准备印发传单,准备在顺化解放50周年(3月26日)和南方解放和国家统一50周年(4月30日)之际散发。
目前,顺化市警方安全调查局正在继续调查此案。
越南公安部已将“越南临时国民政府”认定为恐怖组织,该组织的作案手法是收集个人信息,并承诺从境外收取金钱,以吸引、引诱人们加入。
警察机关建议民众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不要听信恐怖组织“越南临时国民政府”中主体的利诱、承诺和诱惑;发现与该组织有关的个人信息或组织时,请立即向就近的警察机关举报,以便防范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