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两名从船主那里偷钱的人
Son 和 Dong 假装是安全人员,强迫经过 Thuy Nguyen 县 Da Bac 河的每艘船只缴纳 50,000 至 200,000 越南盾。
水原县警察局调查警察局刚刚立案调查。起诉被告人武文同(37岁,莱春乡)和杜文山(30岁,水原县光清乡)被暂时拘留,以调查其行为抢劫根据《刑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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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嫌疑人被控抢劫。图片:海防警察局 |
据侦查机关介绍,自2014年以来,自称“保安”的董某和孙某一直经营船只,向在流经水原县莱春乡和莲溪乡的大北河上航行或停泊的船只收取费用。根据船只吨位,两名嫌疑人索要5万至20万越南盾不等的酬金。
接到受害者报案后,水原县警察局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逮捕了董某和孙某。董某曾因损害他人健康被定罪,孙某曾因故意伤害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