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逮捕以 10 万越南盾提供卖淫服务的“老鸨”
(Baonghean.vn)——Lan此前因“卖淫中介”罪被判处9个月监禁,但最终被判缓刑。4年后,Lan再次因提供卖淫中介服务并收取10万越南盾佣金而被捕。
岐山县公安局侦查警察局近日紧急逮捕了居住在乂安省岐山县邱琉乡古村的卢氏兰(Lu Thi Lan,1976年出生),罪名是“卖淫中介”。
7月30日晚9点左右,警方接到报警,称一男一女在昂兰汽车旅馆(位于启山县昭吕乡古村)从事卖淫活动。启山县警方对333号房间进行行政检查,发现居住在昭吕乡吕胜村的魏文C和居住在昭吕乡溪南村的罗氏H正在从事卖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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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对象:Lu Thi Lan。摄影:Hoang Tuan |
专案组从嫌疑人身上缴获了2部手机和1个用过的避孕套包装。经调查,嫌疑人供认,她们是由吕氏兰引荐的。除了支付房费外,性服务提供者还必须向吕氏兰支付30万越南盾,之后吕氏兰才会打电话给她们卖淫。
每次成功交易后,兰某向该妓女支付20万越南盾,自己则收取10万越南盾作为佣金。
鉴于吕氏兰的行为已呈现出“卖淫经纪”罪的苗头,祺山郡公安局已对被拘留人发出紧急逮捕令,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批。
据悉,2015年,吕氏兰因“卖淫中介”罪名被启山县人民法院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