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了一群夜间开枪闹事的人
一群年轻男子携带枪支刀具在街头斗殴、制造混乱,已被依法起诉并被暂时拘留。
10月10日,岘港市Cam Le区警察局宣布,他们刚刚起诉并紧急逮捕了一群夜间在街头打架闹事的青少年。
据初步调查,因此前发生冲突,10月7日晚,阮友琼(17岁)纠集阮文思、阮文美、陈玉山、阮文顺、甲大同、范青德、阮春山、黎公孝等一伙青少年,携带自制枪支和刀具,骑摩托车从莲照郡黄明草街走到锦黎郡童丹街,寻找阮姓青年团伙化解冲突,但未见到他们。

此时,阮文富贵和阮范公德两名青年男子看到阮文富贵和阮范公德等人看到后逃跑,以为他们和阮文富贵等人是一伙的,阮文富贵等人便持枪沿Ton Dan街追赶,大声叫喊,制造混乱。
Duc 和 Quy 跑进 Ton Dan 街 K494 巷子去通知他们的朋友 Pham Van Duy Phuong 和一个名叫 Khoa 的人,于是 Phuong 和 Khoa 捡起瓶子并将它们扔回给 Quynh 的团队。
阮文思见状拔出枪朝天鸣枪,Phuong和Khoa慌乱逃窜,Duc和Quy则逃进了厕所。黎公孝和阮春山破门而入,但未成功,随后转身砍破Phuong的摩托车前部后离开。
接到消息后,Cam Le 区警方迅速赶到现场,逮捕了这群人。

警方认定,阮友琼在本案中扮演了主谋角色,教唆团伙实施犯罪;阮文诗是直接开枪的人;阮春山是砍伤并损坏冯某摩托车的人。
10月9日晚,甘黎郡公安局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对阮文美、阮友琼、甲大同、范青德、阮文思、阮文顺、阮春山、陈玉山等人提起公诉。
警方下令暂时拘留 Sy、Quynh 和 Son,并禁止 My、Dong、Duoc、Thuan 和 Son 离开其住所。
此外,警方正在请求对枪支进行鉴定,作为继续调查处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