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高利贷者,年利率高达160%
由于K女士的付款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晚,Lam向K女士处以罚款,并处以双倍利息(每天3000越南盾至6000越南盾/100万越南盾)。
1月14日下午,清化省公安局刑警局在赵山县赵山镇一家咖啡店抓获了陶春林(1975年生,赵山县安农乡人)在民间借贷中以高利贷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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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Dao Xuan Lam 和案件证据 |
在搜查 Dao Xuan Lam 的住所时,警方查获了数十份与抵押贷款和高利贷有关的文件和文件。
清化省警察局门户网站消息称,根据调查结果,2018年7月初,D.TK女士(Nhu Thanh县春康乡)向Dao Xuan Lam借款1.5亿越南盾,利率为3000越南盾/100万/天,并抵押了1张土地使用权证。
1月14日,林道宣要求K女士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92亿越南盾。由于K女士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林道宣对K女士处以罚款,并加收双倍利息(3000至6000越南盾/100万/天)。
于是,林某以年利率109%至160%不等的价格借钱给K女士。除了K女士的案子外,警方还在其当铺发现了多份与高利贷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目前,案件正在侦查和扩展中。